永兴县政法委2022年度政法委项目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3〕7号)文件精神,我委对2022年度政法委项目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4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县财政预算2022年度政法委项目经费380.11万元,实际支付资金578.13万元(政法委项目经费支出超过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法委项目经费上年预算数结余247.51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绩效总目标:各级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干部工作作风好转,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提高平安创建在基层的覆盖率和公众知晓率;切实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根据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总体要求,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努力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3.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维稳工作全县全年实现了“五个不发生”工作目标;不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始终保持了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民调全市排名考核第4名,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陪护率达到100%;有力保障了全县政法事业稳步开展,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 政法委项目经费到位情况
县财政预算2022年度政法委项目经费380.11万元,实际支付资金578.13万元。
2. 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2022年政法委项目经费,严格按照经费预算的要求,严格控制支出,对大笔开支均预先通过会议研究决定,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施,控制开支。
所有经费开支全部用于项目内的民调及平安创建、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维稳工作、国安工作、铁路护路工作、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审报及奖励见义勇为行为、重点整治和特殊人群管理、法学会工作、重症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责任险等工作,资金支付项目包括办案经费、宣传经费、奖励经费、重点工作督导推进、重点整治经费和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采购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县委政法委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22年度政法委项目经费进行绩效自评工作,并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二)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评价,通过查看现场、查阅相关资料,结合自评报告和相关工作实际,对工作经费进行现场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组发放《永兴县2022年度政法委经费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发放10份,收回10份。
(四)综合现场评价,对收集到的项目经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实和综合分析,作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
2022年,永兴县政法委项目自评得分94分;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四、存在的问题
项目经费当中的部分工作预算是在政法委,资金使用需下达到部分业务单位,需进一步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五、有关建议
资金拨付和资金使用有时存在跨年现象,希望加强指标下达力度。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