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委政法委 2022年度禁毒办专项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03 18:02 来源:永兴县委政法委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3〕7号)文件精神,我委对2022年度禁毒办专项工作经费自评得分94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22年度县财政预算禁毒办专项经费419.02万元,本单位支付74.51万元(实际使用经费220.893万元,因其中146.383万元是通过县财政直接分配到相关单位)。

  (二)项目支出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通过深入禁毒工作,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022年,全县禁毒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为重点,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继续保持全市禁毒工作先进县。

  对社会的影响:通过开展禁毒工作,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资金管理使用管理情况。

  所有经费开支全部用于吸毒人员管控、艾滋病等特殊人群收治、禁毒办病残吸毒人员收押期间意外处置等各类经费开支以及开展禁毒宣传、毒品案件打击处理经费、日常工作等禁毒相关工作,共支出220.893万元。

  主要开支如下:

  打击外流贩毒工作经费27万元,大要案工作经费19万元,宣传经费7.49万元,举报涉毒违法犯罪奖励经费20万元,禁毒预防教育经费20万元,污水检测费2.4万元,马田康复指导站工作经费11.29万元,日常办公经费8.45万元,病残吸毒人员收押期间意外处置经费2万元,尿检试纸费11万元;特殊人群收治经费44.88万元;吸毒人员管控经费47.383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我县禁毒工作设定的绩效目标,并对该项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管,特别是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每一分钱用得明明白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关联的原则,按照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对2022年度禁毒工作经费进行绩效自评工作,并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2.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结合自评报告和禁毒工作实际,对2022年度220.893万元禁毒工作经费进行现场评价。

  3.发放《永兴县2022年度禁毒工作经费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发放10份,收回10份。

  4.对收集到的永兴县2022年度311.07万元工作经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实和综合分析,作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

  2022年,全县禁毒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为重点,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保持全市禁毒工作先进县。禁毒办专项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6分。

  四、存在的问题

  1.缉毒执法打击力度有待加大。主观上,个别执法办案单位存在骄傲自满情绪,对毒情形势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够;客观上,基层警力严重不足,全县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普遍存在警力不足、一警多职现象,导致缉毒执法工作相对滞后。

  2.禁毒宣教社会效果不够明显。由于农村基层依然停留在“挂横幅、发传单、贴标语”等传统宣传模式上,禁毒宣传覆盖面不宽,同时,宣传内容单一,创新意识不强,基层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不高,禁毒工作成效没能很好地转化为社会效果。

  3.跨省“双向管控”管控亟须加强。据统计,我县60%以上的吸毒人员在省外务工或居住,人户分离、两头在外”的情况普遍,使得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和派出所难以及时掌握其动态,而目前跨省“双向管控”衔接机制暂未建立健全,导致出现户籍地难以管控到位。

  五、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二是资金拨付和资金使用滞后,希望加强指标下达力度。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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