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永兴县委编办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9 15:28 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字体:

2021年度永兴县委编办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2〕19号)文件精神,我办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自评综合得分98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永兴县委编办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含党委各工作机关、政府各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乡镇(街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方案与党政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党政机构改革工作。

3.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方案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4.审核全县科级机构的设置、调整。研究提出县直党政机关职责配置和调整的意见,协调各部门之间、县本级与乡镇(街道)之间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协调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审定全县各科级机构的内设机构、股级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

5.审核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研究提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方案,审定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职数。拟订全县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和事业单位编制的分配和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

6.拟订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7.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湖南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的推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核准和人员出入编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和推行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干部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组织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9.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纪律和机构改革方案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10.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1.完成县委以及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2021年我办内设4个股室:综合室、机构编制管理股、实名制管理股(机构编制监督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机构编制事务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97.63万元,实际支出21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24.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3.6万元,实际支出16.38万元。因财政资金紧张,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办机关核定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暂保留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后勤编制1名),在职人数14人;下设事业单位县机构编制事务中心核定全额编制6名,在职人数为1人。

2、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7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7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二)预算执行

2021年预算总收入20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5.33万元,上年结转19.2万元。预算总支出217.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01.02万元、项目支出16.38万元,结余7.13万元。

2021年我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2021年,我办支出预算197.63万元,实际支出217.4万元,预算执行率110%。其中,预算安排公用经费18.2万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24.66万元,控制率135%。

2021年,我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7万元,实际支出1.7万元,控制率100%。

2021年,我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差管理审批程序。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四)预算支出绩效

1.不断完善职能体系,机构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1)完成县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按照省市关于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要求,及时与县林业局、县公安局联系对接。经县委编委领导审定同意,2021年4月30日印发《关于县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及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永编发〔2021〕1号),对县森林公安局(县公安局森林大队)的管理体制、职责、人员编制进行了调整。

(2)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精神,我办深入调研,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今年5月印发《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所涉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永编发〔2021〕4号),就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项进行明确。此次改革整合了行政复议职责,加强了人员编制保障,从乡镇司法所划转3名编制到县司法局机关,专项用于行政复议相关工作,为加快我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3)调整永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设置。根据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经县委编委领导审定,2021年4月30日印发《关于调整永兴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永编发〔2021〕2号),将永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调整为永兴县乡村振兴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4)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为切实做好我县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我办深入钻研学习上级文件,组织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开发区意见,拟订《永兴县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方案(草案)》。经县委编委领导审定,2021年4月16日以县委编委名义将《关于请求审核批复〈永兴县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方案〉的报告》呈报市委编办。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印发<永兴县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方案>的通知》(郴编〔2021〕8号)批复精神,于9月初即拟订永兴经开区“三定”规定草案。并在全市率先上报呈请审核批复。

(5)调整文物保护工作机构设置。根据《关于调整县市区文物保护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编〔2021〕3号)要求,将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外使用县文物局名称,调整为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加挂县文物局牌子。

(6)进一步明确农村建房管理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9号)等政策规定以及省委编办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压实乡镇(街道)农村建房管理责任,于2021年11月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建房管理职责的通知》(永编发〔2021〕8号)。

2.科学配置编制,推进机构编制资源优化

(1)动态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根据《关于各县市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的通知》(郴编办〔2021〕43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教师编制配置,结合各公办中小学校工作实际,对全县41所公办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予以调整。

(2)重新核定永兴五中领导职数。2020年,市委编办根据永兴五中的办学规模、学生人数等指标,对永兴五中的机构规格进行了调整,同时明确了书记、校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但学校副职及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未重新明确。为推动学校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2021年3月我办就永兴五中股级领导职数设置进行了专题调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印发《关于核定永兴县第五中学副职及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批复》(永编办〔2021〕3号),对其副职及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了明确。

(3)加强初中义务教学阶段机构保障。为促进我县教育发展,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缓解城区初中学位紧张矛盾,设立永兴县永一中学。

(4)加强职业教育编制保障。针对永兴职中学生人数逐年递增,教职工不足矛盾日益突出的现状,我办多次到永兴职中实地调研。为保证永兴职中教师队伍稳定和学校教育教学正常开展,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印发《关于永兴县职业中专学校核增编制事项的批复》(永编发〔2021〕6号),为永兴职中核增全额事业编制10名。

3.优先民生工作,落实人员编制事项

(1)加大用编计划,破解人才发展瓶颈。针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断层现状,2021年申报机关单位考试录用计划16名,申报教育、卫生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491名;已录用乡镇公务员5人、公安4人,招聘教师218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71人。

(2)用足用活政策,落实人员编制事项。2021年办理特岗教师转正用编65人、免费师范生分配用编99人,县外调入教师22人。统筹16名乡镇事业单位空编进行竞聘考试,稳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4.全面开展核查,推进信息化管理

一是全面梳理,机构确认。对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等信息进行逐一核实,检查实名制数据库各指标项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一致。二是加强核对,完善信息。加强与单位沟通对接,进一步明确实名制数据库需要规范完善的信息指标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在对各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核对、数据准确无误的基础上,认真审核人员信息,人员指标做到应填尽填。三是动态调整,强化管理。以“随进随登、随调随转、随退随销”为原则,定期提醒各单位核对人员信息,及时上报更新人员退休、调动、辞职(退)、新进人员等变动信息,做到实名制数据库日常维护更新工作常态化。

5.弘扬求实作风,开展专题调查研究

(1)开展医疗卫生系统专题调研。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及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编制管理、医护人员队伍建设情况,2021年9月-10月,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全县县级公立医院及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专题调研。

(2)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编委发〔2021〕2号)精神,2021年10月-11月,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5个评估组,对全县27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前瞻性不够。年前预算时,对一些支出把握不准,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有一定偏差。

2.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预算、支出、国有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很完善,不便于精准管理。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2.完善资产管理。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

1、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基础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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