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2022年度永兴县委编办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25 09:10 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字体:

  2022年度永兴县委编办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2〕19号)文件精神,我办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自评综合得分98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永兴县委编办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含党委各工作机关、政府各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乡镇(街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方案与党政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党政机构改革工作。

  3.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方案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4.审核全县科级机构的设置、调整。研究提出县直党政机关职责配置和调整的意见,协调各部门之间、县本级与乡镇(街道)之间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协调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审定全县各科级机构的内设机构、股级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

  5.审核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研究提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方案,审定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职数。拟订全县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和事业单位编制的分配和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

  6.拟订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7.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湖南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的推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核准和人员出入编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和推行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干部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组织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9.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纪律和机构改革方案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10.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1.完成县委以及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我办机关内设4个股室:综合室、机构编制管理股、实名制管理股(机构编制监督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机构编制事务中心,2022年11月经市委编办批复升格为副科级。2022年办机关在职人数12人,机构编制事务中心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2.87万元,实际支出  211.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  18.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2.4万元,实际支出10.12万元。因财政资金紧张,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我办机关核定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暂保留机关事业编制4名,后勤编制1名,2022年机关在职人员12人;所属事业单位县机构编制事务中心核定编制6名,在职人员1人,在职人数控制率100%。

  1.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度收入预算21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度支出预算215.27万元,实际支出22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1.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1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7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7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二)预算执行

  预算收支情况:2022年预算总收入21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5.27万元。预算总支出221.2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11.15万元、项目支出10.12万元。

  2022年我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2022年,我办支出预算215.27万元,实际支出221.27万元,预算执行率102.79%。其中,预算安排公用经费41.6万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28.19万元,控制率67.76% 。

  2022年,我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7万元,实际支出0.27万元,控制率15.9%。

  2022年,我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差管理审批程序。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预算支出绩效

  2022年,县委编办突出政治建设、加强党建引领,不断完善机构职能体系、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为推进永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体制机制保障。

  ①认真做好园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后续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明确永兴经开区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服务中心、永兴经开区综合服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落实相关人员编制调整等各项工作。

  ②全面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22年6月底,县委编委印发《关于明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永编发〔2022〕16号)。目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挂牌、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等有关工作全面完成。

  ③稳步推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改革。一是锁定人员编制。2022年5月底,填报《永兴县自然资源执法队伍人员编制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委编办。二是明确执法职责。确定我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为:具体承担县域内土地、矿产、测绘等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城建成区范围以外的城乡规划执法职责。三是审定机构编制事项。6月底,县委编委印发《关于明确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永编发〔2022〕15号)。

  ④加强文物保护机构编制保障。2022年9月,永兴县委编委印发《关于县文物保护中心更名的通知》(永编发〔2022〕34号)明确将永兴县文物保护中心调整更名为永兴县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并同意申报升格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2月市委编办下发《关于县市区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郴编办〔2022〕148号),同意明确永兴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永兴县博物馆)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⑤推进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与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等相关涉改单位充分商讨对接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整合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的综合协调职能,以原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的人员编制为基础,调整组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与县发改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为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主任单位。现已按要求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2年12月16日印发《中共永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永编发〔2022〕52号),明确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加挂永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并增加动物卫生监督相关职责。设立永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永兴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更名为永兴县植保植检站,同时加挂永兴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牌子,增加植保植检相关职责。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优化资源配置

  ①保障急需紧缺人才用编,助推人才新政落地。拿出50名事业空编建立“人才编制周转池”,人才专项编制由编制部门实行单列管理、专项使用。紧扣全县发展战略和民生保障需要,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用编需求,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30名。

  ②用足用活政策,落实好人员编制有关事项。针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断层现状,2022年申报教师招聘计划84名、卫健系统招聘计划190名。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计划57名,受疫情影响尚在开展中。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结构情况,拟订了农技定向培养生、“三支一扶”对象和退役士官政策性安置用编计划安排。

  3、坚持规范创新管理,扎实推动法治建设

  ①完善实名制数据库,做好参谋工作。一是做好实名制数据库的日常维护工作。根据机构编制调整情况和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实名制数据库进行更新和完善。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对系统单位设置、编制核定、职数核定等情况进行全面完善,对组织调配人员按程序调整更新到位,经常性提醒各单位人员异动后及时办理系统实名制变更,2022年办理出编手续554人。

  ②贯彻落实法规制度,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一是强化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年初,在县委编委2022年第1次会议上组织学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5月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组织学习《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大力推进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入党校、进课堂、上讲台”,9月,我办到县委党校主体班专题授课,讲授《条例》及配套监督检查法规。二是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印发《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办法》(永办〔2022〕8号)、《永兴县赋予乡镇(街道)“五权”实施意见(试行)》(永办发〔2022〕12号)、《永兴县县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永编发〔2022〕1号)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机构编制工作法规制度体系。

  4、提升服务水平,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①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永编办〔2022〕1号)文件,圆满完成全县214家事业单位的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年度报告率100%。同时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②严格程序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工作。2022年,共办理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92余件,其中为16家机关,1家群团单位进行了法人信息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3个,变更登记45个,注销登记28个,及时办结率100%。

  认真落实《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关问题办理意见》,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年度报告公示,10月份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检查工作,深入洋塘乡卫生院等6个事业单位,对其业务范围、资金等信息进行抽查,指导、监督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预算、支出、国有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很完善,不便于精准管理。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永兴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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