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兴县委巡察办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5 08:31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9年度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分97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1.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上级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察工作情况2.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3.制定巡察工作标准,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完善巡察工作评价机制;4.负责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5.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6.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形成专题报告,为县委决策服务。7.对县委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8.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9.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人员的举报和反映,提出处理意见;10.负责巡察信息处理和对外宣传公开工作。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6个,其中巡察办编制10个,巡察组6个,年末实有人数15人。单位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综合室、督查股、指导股。县委设立3个巡察组,纳入巡察办管理,每个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9年年初预算208.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4.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6万元,款项年底前支付到位。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9年初预算数为457.63万元,主要为巡察专项工作经费,且于年底全部支付到位。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执行。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批复给我单位2019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666.15万元,上年结转83.03万元,年底结余141.33万元。2019年我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二)预算管理。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31.5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33.6万元,执行率为93.92%。

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2.18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2.66%。

2019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8.02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8.02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制度管理深入人心,财务管理工作稳步提升,各项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落实有效,提高了管理效能,节支效果显著。

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执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9年我单位在永兴门户网上公开了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财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做到了真实、完整。

(三)职责履行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我办先后组织开展了3轮巡察,专项工作巡察2次,常规巡察县直单位党组织共20个、乡镇(街道)党(工)委10个及所辖192村(社区)党支部;临时抽调巡察人员共110余人次。

1.十二届县委第六轮巡察。3月18日至5月31日,县委授权5个巡察组(其中,郴州市县市区委第八巡察组为临武县委派出),分别对县政府办、县审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妇联、县残联、县人民医院、银都投资集团、便江街道、黄泥镇、洋塘乡等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并延伸巡察便江街道、黄泥镇、洋塘乡所辖共计60个村(社区);授权1个巡察组对全县26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党组织、16个乡镇(街道)及部分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巡察。本轮巡察本轮巡察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具体问题607个,向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移交问题线索共71条。

2.十二届县委第七轮巡察。7月18日至9月17日,县委授权5个巡察组(其中,郴州市县市区委第四巡察组为桂阳县委派出),分别对县委编办、县信访局党组、县住建局党组、县中医医院、县二医院、高亭司镇党委、湘阴渡街道党工委、樟树镇党委、龙形市乡党委、太和镇党委等10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并对乡镇(街道)所辖的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延伸巡察,其中,提级巡察了18个;授权1个巡察组对全县20个省级贫困村及100人以上非贫困村开展了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本轮巡察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具体问题193个,向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移交问题线索共55条。

3.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此轮巡察自11月11日开始,计划于2020年1月10日结束,县委授权5个巡察组(其中,郴州市县市区委第七巡察组为嘉禾县委派出),分别对县委办(延伸巡察县保密办、县档案馆)、县委政法委、县委党史研究室、永兴县第一中学、永兴县第二中学、永兴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中专学校、马田镇及所属33个村社区、柏林镇及所属24个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本轮巡察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具体问题380个,向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移交问题线索共24条。

(四)履职效益

2019年我单位50万以上项目只有一个,即巡察专项经费,安排经费为457.63万元,分四个季度拨付到位,为我县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七、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进一步明确项目目标,根据目标要求,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在预算执行中,首先及时分解预算,检查预算执行偏离情况,建立纠偏工作机制,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结合巡察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是制度更符合单位实际,符合习近平新时代工作规范要求,尤其是在资产管理方面,分管领导把关严格,确保不留空间,不留后患。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1:永兴巡察办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附件2:永兴县委巡察办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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