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公安局2019年度局零星维修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9年度局零星维修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自评得分78.7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该项目为2019年我局设备进行日常的保养、检修及为排除运行故障而进行的局部修理所产生的。不断改善我局公安机关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安服务能力和水平。2019年预算投入资金1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2.53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项目的成立有利于我县开展公安局工作,有利于维护基层的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该项目为我局民警提供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使工作效率更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评价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绩效的突出性,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采用《永兴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采用目标效益分析法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由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县公安局和县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提供基础数据,县公安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政法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分析评价。县绩效评价股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群众满意,社会反响较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项目评价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
预算前瞻性不够。年初预算时,零星工程预算支出较大,而单位罚没收入较少,资金不足,导致决算与预算有一定的偏差。
五、有关建议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2.希望财政加大对我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