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9 09:25 来源:永兴县公安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1〕8号),我局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20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8.64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2.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县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4.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5.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7.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8.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9.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0.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1.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13.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4.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酒店做好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酒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15.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件,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16.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17.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8.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9.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20.负责对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宣传。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永兴县公安局现有内设机构16个:办公室(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工室、纪检监察室(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信访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矿业治安管理大队(县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县爆炸物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巡特警大队、审计室、情报合成作战中心;管理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拘留所、县看守所;指导县森林公安局业务;设立派出机构12个:城关中心派出所、马田中心派出所、油麻中心派出所、油市中心派出所、湘阴渡中心派出所、柏林中心派出所、金龟中心派出所、鲤鱼塘中心派出所、塘门口中心派出所、龙形市中心派出所、黄泥派出所、樟树派出所。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850.36万元,实际支出6641.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43.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898.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永兴县公安局项目支出预算13635.51万元,实际支出2272.98万元,其中办案经费578.1万元、城区治安巡防经费112.21万元、永兴县看守所、拘留所、公安强制戒毒所建设项目124.8万元、公安业务技术用房专项139.78万元、看守所专项经费及在押人员给养费99.33万元、新建塘门口派出所工程25.88万元、警用装备购置经费270.92万元、一村一辅警专项经费547.09万元等等。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309名,在职人数为304人,在职人数控制率98.38%。

1、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度收入预算2148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17.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62万元;其他收入21万元,上年结转385万元。

2020年度支出预算2148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850.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3635.5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08.53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1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49.52%。

(二)预算执行

预算收支情况:2020年预算总收2148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100.87万元,上年结转385万元。预算总支出21485.8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7850.36万元,项目支出13635.51万元,结余0万元。

决算收支情况:2020年决算总收入823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237.26万元。决算总支出891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1.8万元,项目支出2272.98万元。结余1万元。

2020年我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2020年,我局支出预算21485.87万元,实际支出8914.77万元,预算执行率41.49%。其中,预算按安排公用经费898.75万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898.73万元,控制率99.99%。

2020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8.53万元,实际支出107.44万元,控制率98.99%。其中:公务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数100.7万元,实际支出100.7万元,控制率100%;公务接待费预算7.83万元,实际支出6.74万元,控制率86.08%。

2020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差管理审批程序。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预算支出绩效

1.安保维稳有新成效。一是深入开展情报收集研判。牵头成立维稳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进一步强化情报意识,充分调动情报资源,加大情报信息研判力度,围绕春节、全国两会及疫情防控大力开展不稳定情况大排查,大力化解稳控不稳定隐患,严守“五个不发生”底线,共收集风险隐患63条,编报情报信息55篇,综合研判7期。二是全面抓实重点人员管控。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分级负责、动态管控”原则,摸排重性精神障碍患者65人、非访人员9人、个人极端暴力人员2人、涉军人员213人、国保重点人30余人,并对重点人严格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落实“五包一”管控措施,全力将重点人控制在当地。三是妥善处置突发案(事)件。3月30日,T179次列车脱轨侧翻事故发生后,我局快速反应、精准指挥,第一时间调集结260余名警力参与现场处置,全力维护现场秩序和交通秩序,为事故妥善处置赢得了宝贵时间,市局党委对我局指挥中心予以通令嘉奖,并对2名民辅警予以立功受奖。

2.严打整治有新突破。一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破案攻坚、“打财断血”实现新突破。2020年,共核查涉黑涉恶举报线索309条,有效线索31条,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完成5个、恶势力团伙3个,破获刑事案件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1人,打财断血完成8682万元。二是深入开展命案侦破工作。始终坚持命案必破原则,认真开展命案必破专项行动和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共立命案3起,破3起,现行命案破案率连续11年实现100%,破命积案7起,抓获命积案逃犯12人。三是深入开展追逃行动。坚持全警出击,穷追不舍,追逃民警脚步踏遍了祖国的大部分省、市,共投入追逃经费150余万元,抓获逃犯61名,形成了对网上逃犯的强大攻势。四是深入开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雷霆扫毒”行动,坚持对涉毒犯罪“零容忍”,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共移送起诉99人,刑拘85人,强戒52人,行政处罚203人,缴获毒品36.61公斤。成功侦办1起部督目标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查获毒品17公斤,扣押涉案车辆2台。2020年我县外流贩毒14人,较2019年下降75%,外流贩毒人数退出了全省前十名。五是严打食药环违法犯罪。共破获涉食药环案件18起,协助外省调查涉食药环案件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其中刑事拘留4人,逮捕1人,行拘3人,移送起诉23人,在市局排名前列。六是全面部署经侦战役。积极开展经侦“云端”行动和打击地下钱庄犯罪专项行动,破获经济犯罪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刑事拘留24人,取保候审17人,监视居住4人,逮捕10人,挽回经济损失1.87亿元,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七是积极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聚焦“七大类十五项”风险隐患整治清单,针对辖区交通安全乱源,构筑“点线面结合”的立体防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在G107和G240两条国道分别设立1个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执勤点,24小时轮班执勤,对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常态化整治,逢违必纠,查处饮酒驾驶327起,醉酒驾驶7起,确保了全县没有发生一起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3.规范执法有新进步。一是强化安全管理。根据省市局规定,我局对所有进入执法办案区折嫌疑人进行CT、IGM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办案区。同时完善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讯问询问、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专人负责看管、视频监控等“四个一律”的要求,严防执法安全事故发生。全年执法办案区进入人员 1124人,确保了安全无事故。二是强化审核把关。法制部门依法对各类刑事、行政案件进行审核把关,着重从事实、证据、定性、量刑及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办案质量,共检查发现执法问题1400余个,予以督促整改到位。我局目前公诉率为65%,快办率为28.5%,均超过全市平均值。三是强化监督监管。呈报取保、监居、撤案等案件处理特殊情况时实行五级审核制度,实现办案单位、法制、分管局领导、主管法制局领导四级监督,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改善日常执法监管机制,全面依托执法监管平台推行执法巡查制度,重点巡查证据未及时上传,该受不受、立案超期等重点问题并每月通报计分,纳入全局绩效考评。共下发巡查通报36期,巡查案件2143起,共发现执法问题1500个,整改1425个。

4.疫情防控有新作为。一是强化涉疫数据整合。全面整合网安、技侦、情报、国保、治安等警种资源,对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7686条人员数据进行逐一排查核实、落地管控。二是严格场所管控。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一律暂停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取消了元宵倒灯、长鹿集团庙会等大型活动,切实减少人员聚集;加大对大型超市、宾馆、娱乐场所等部位的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全天候在全县重点单位、场所及宾旅馆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疫情防控宣传标语。三是重拳打击整治。严格落实省厅《关于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和市委政法委等5部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类违法犯罪的通告》精神,重拳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全局共破获涉疫类刑事案件5起,刑事拘留5人;查处涉疫类行政案件9起,行政拘留29人,行政处罚38人;调处涉疫矛盾纠纷17起;处理了1起确诊人员刻意隐瞒密切接触史和活动轨迹事件。四是强化舆情疏导。开展24小时不间断网上巡查监控,共处置9起涉新冠疫情负面舆情,教育训诫9人。

5.基层基础有新进展。一是全面做实巡逻防控。充分发挥“城市快警”作用,全面整合城区警力资源,组织开展武装巡逻、动中备勤,同时采取车巡、步巡、守卡和夜间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开展不间断的巡逻防控。工作日安排4名民警带队开展“干部轮流巡一夜、群众平安过一年”义务巡逻活动。通过严密防控,2020年1月至12月,全县刑事发案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24%,治安案件发案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27%。二是深入推进县域警务工作。深入开展县域警务“大学习、大讨论、大起底”活动,按照“下沉两级”的要求,对全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先后开展了3轮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工作,对8大类31个维度风险隐患进行了大摸排、大起底、大清盘,确定了全县74个一类、120个二类、83个三类风险村(社区),为精准防控县域风险、差异化配置警务资源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深入推进“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深入推进“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积极维护辖区平安稳定、服务人民群众,民警、辅警走访群众52100人次,帮扶救助群众400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80余起,办理便民服务事项800余件。四是扎实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维护“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确保疫情防控搜集的信息“颗粒归仓”,服务实战。共录入实有人口19万余条、实有房屋6万余条、维护实有人口99万余条、实有房屋4万余条;共归集了疫情防控以房找人数据24万余条,综治网格数据18万余条,外流贩毒摸排外出务工人员数据3万余条,复工复产从业人员数据3451条,电诈人员数据1210条,外出未归境外人员数据892条,收集二代证指纹补采人员信息5万余条。

6.队伍建设有新面貌。一是坚持政治建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和视察湖南、视察郴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治建警“1+9”意见规定和五次“沙洲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二是坚持实战练兵,严格落实“每周一训”“每月一考”“每季一督”机制,在全市实战大练兵抽考中排名第一。三是坚持典型引领,全局民警获县级以上奖励表彰41人次,其中一等功1人,三等功10人次。

7.党廉建设有新举措。一是推动责任落实。局党委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两个责任”,做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及监督工作。我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局党委注重从制度设计层面上加强全县公安党风廉政建设长远规划,加速推进公安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了《永兴县公安局思想政治工作“半月谈”实施方案》。2020年,县公安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4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直接与公安机关领导政绩挂钩,真正上升为党委意志、提升为全警行为。二是强化防微杜渐。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纳入到了党组议题和中心组学习专题。组织观看警示片,警示案例的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和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到预防腐败措施到位。着力从思想源头抓起,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前瞻性不够。年前预算时,对一些支出把握不准,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有较大偏差。

2.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预算、支出、国有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很完善,不便于精准管理。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附件2: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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