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公安局2020年度新建塘门口派出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9 09:27 来源:永兴县公安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1〕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0年度新建塘门口派出所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自评得分79.1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该项目占地2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40平方米。

2、项目实施依据。

永发该批【2015】99号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项目实施能够改善我局公安机关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安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县社会稳定发展。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项目的成立有利于我县开展公安工作,有利于维护基层的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

2、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改善了公安机关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了我县社会稳定发展,提升了公安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局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及时拨付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评价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是否规范、项目绩效是否突出,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

2、项目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该项目于2019年投入使用。2020年新建塘门口派出所进入工程质量做好审计决算工作,并筹集资金支付工程款。2020年支付工程款25.88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预算前瞻性不够。年初预算时,对全局非税收入把握不准,工程预算支出较大,导致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有一定的偏差。

五、有关建议

1、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建立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2、严格程序,强化监管,确保资金按时按合同拨付。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永兴县公安局2020年度新建塘门口派出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