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公安局2022年度辅警及户籍员人员经费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16:07 来源:永兴县公安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2〕1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辅警及户籍员人员经费专项项目支出作出了全面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8.9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根据湘办发〔2013〕20号文件要求,县市区公安系统协警总数与政法专项编制总数之比不低于1:1,由于警力严重不足,近十年来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多次分批申请增加辅警人员编制。我局目前辅警及户籍员编制数314人,实有人数306人,其中辅警277人,户籍员及文职员29人,2022年预算安排资金833.03万元,实际支付资金746.98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辅警及户籍员人员专项经费用于全县招录的306名辅警及户籍员的工资、社保、绩效、办公经费及装备购置等。项目的实施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好,社会满意度较好。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局内部管理制度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资金及时拨付到位。2022年实际支出746.98万元,主要是辅警流动性较大,财政拨款存在跨年度拨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评价辅警及户籍员人员专项经费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是否规范、项目绩效是否突出,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采用《永兴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采用目标效益分析法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由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县公安局和县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县公安局财务室提供基础数据,县公安局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县财政局政法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分析评价。县绩效评价股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全县“辅警及户籍员人员经费专项”人员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了治安防范、纠纷调解、信息采集、人员管控、法制宣传、交通协管、义务消防、协助办案、便民服务等工作。2022年来,全局辅警协助民警开展单位检查860余次、调解矛盾纠纷1258起、开展信息采集16863条、进行重点人员管控5267人次、开展法制等宣传5351次、疏导交通3284起、义务防火执勤3173次、协助办案667次、开展便民服务930余次,入户走访62970余人,开展巡逻防控32190余次。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驻辅警文化不高,年龄偏大,素质不强。2.辅警队伍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一是因为工资待遇问题。目前辅警工资每月2000元,扣除养老及医疗保险,每人每月实发的现金工资约1400元。二是签订的是合同工,不能有所更大空间发展。3.全县“辅警及户籍员”队伍管理难度大。辅警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数量多又分散在全县各个派出所(社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队伍管理难度增大。

  五、有关建议

  1.进一步加强辅警队伍教育培训。一是加强思想意识教育,突出警务辅助人员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辅警队伍的使命感、光荣感;二是进一步加强辅警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工作能力。

  2.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一是要提高辅警工资待遇,使辅警人员基本能保障生活生产,保持队伍稳定;二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奖优罚劣,从而提高辅警队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三是进一步将辅警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费、第二年所需的装备、服装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后续工作的连续性。

  3.进一步探索辅警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探索辅警队伍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努力实现辅警工作效能最大化、管理体制最优化,更好地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永兴县公安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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