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民政局2019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7 17:04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9年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自评。2019年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分为100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54号)、《湖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操作办法(试行)》(湘民发〔2016〕4号)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郴政办发〔2016〕17号)设立该项目。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2019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财政预算739.20万元,实际支出为753.2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率为101.89%,造成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进行了提标。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此专项资金由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资金由县财政局社保股设立专户管理,审批发放流程为:残疾对象本人向乡镇(街道)申请,乡镇(街道)将初审上报县残联,县残联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编造汇总发放名册,经办人员、业务股长、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后,由县财政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个人账户。资金按月发放,无浪费和套取资金等行为。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9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为60元/人月,发放重残补护理补贴7615人,困难残疾生活补贴2846人,全年共发放资金753.20万元,解决残疾人生活和照护困难,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该项资金从数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内容进行绩效自评。绩效自评分为100分,其中资金使用情况10分、数量指标20分、时效指标10分、成本指标20分、社会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落实了政策,保障了对象权益,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满意度(详见所附自评表)

四、存在的问题

五、有关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永兴县民政局2019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永兴县民政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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