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民政局2019年度婚姻登记机关创国家3A机关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7 16:54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婚姻登记机关创国家3A机关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自评。2019年婚姻登记机关创国家3A机关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分为100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了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推行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建设,按照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照部颁《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要求,预算5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我县婚姻登记机关创全国3A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其中创建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场所改造装修和添置设备,专项办公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婚姻证件、表格的印制和复印。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开展了创建工作,完成了婚姻登记场所改造装修,实现了结婚和离婚登记场所分开,为创3A婚姻登记机关奠定了基础,坚持微笑服务、优质服务。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6206对,其中结婚登记4472对,离婚登记1734对。基本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40万元创建专项经费纳入局民政事业专户管理,资金管理规范,具体创建工作由社会事务股负责,按照采购流程严格管理。现婚姻登记场所改造装修已完工交付使用,实现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分离,深受婚姻登记对象的好评,现40万元创建专项经费已全额拨付;1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局机关经费一并核算管理,按需及时保障了婚姻登记机关的正常运转。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由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县民政局提供基础数据,县民政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社保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分析评价。县绩效评价股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1、完成了婚姻登记场所的改造装修,实现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场所分离,登记环境宽敞明亮,庄严整洁,温馨舒适,设置了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婚姻家庭辅导室、颁证大厅、档案室等相关功能室,配备了相关专职人员,变单纯的登记为多方位服务。深得对象好评,全年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6206对,其中结婚登记4472对,离婚登记1734对。基本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

五、有关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永兴县民政局2019年度婚姻登记机构创国家3A机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永兴县民政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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