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民政局2019年度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9年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自评。2019年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分为94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永兴县共有34个社区,其中32社区经费纳入县财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马矿社区和湘矿社区除外),城区社区10个(含高矿社区),乡镇社区22个,共有在编工作人员134人。2019年社区专项经费财政年度预算资金共计701.88万元,其中城区社区运转经费300万元,乡镇社区运转经费241.88万元,市级示范社区创建经费60万元(惠民路社区和人民路社区各30万元),社区惠民项目经费100万元(城区社区按每个社区10万元标准预算,按实际情况核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专项长期绩效目标:按季度和半年分别及时足额拨付城区社区和乡镇社区运转经费,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
2.专项年度绩效目标:城市社区(含高矿,不含湘矿和马矿社区)按30万元/个标准进行经费补贴,乡镇社区(不含湘矿和马矿社区)参照村级标准进行经费补贴。确保便江街道人民路社区和惠民路社区的市级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验收工作。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永兴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负责社区专项资金管理、预算和拨付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全县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的通知》(永组发〔2016〕73号)、《关于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郴组〔2015〕16号)、《关印发<永兴县开展市级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年落实拨付城区社区运转经费300万元(按季度拨付)、乡镇社区运转经费293万元(按半年拨付),共累积拨付资金593万元,未拨付资金160万元,年度资金预算缺口51.12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促进社区工作正常开展,确保社区工作发挥为民办事职能。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坚持及时、准确、足额的资金发放原则。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县民政局提出社区年度经费预算报县财政局审定。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县民政局基政股负责社区经费预算、管理、拨付工作。
3.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预算控制情况:县财政和县人大共同审计项目预算资料。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县财政按审计结果拨付资金。
4.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工作。
(2)项目完成质量:县人大、县财政、县审等单位共同严格把关。
5.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按时间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工作。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增强社区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存在的问题
1、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没有完成年度拨付。
2、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未实行等级工资序列。
五、有关建议
1.加强社区项目经费投入;
2.社区项目经费按年初预算逐项完成资金拨付到位。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永兴县民政局2019年度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永兴县民政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