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民政局2019年度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平台建设及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7 16:45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9年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平台建设及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自评。2019年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平台建设及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分为99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为进一步完善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进老年福利事业发展,普遍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2号)和《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14号)等文件精神,在全县建成了8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开展,2019年下半年,社区与第三方签订了永兴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协议,明确了上门服务内容及服务流程,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提供助洁、助急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2019年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平台建设及购买服务资金年初财政预算80万元,实际支付80万元,其中8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经费39.04万元,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经费29.5万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经费11.46万元。无结余资金。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此项资金的业务工作由我局养老服务股具体负责,8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交养老服务股审核通过后向县财政申报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及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由养老服务股造册向县财政申报资金,由经办人员、股长、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后,通过县银行发放到社区或村所属的乡镇财政所帐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该项资金从数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内容进行评价和评分。2019年度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平台建设及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分为99分,其中资金使用情况10分、数量指标20分、时效指标10分、成本指标19分、社会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8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设备齐全,有阅览室、活动室、健身室、休息室等,可为3000余名老年人提供服务,丰富老年人的文娱活动,不断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政府购买的第三方提供的助洁、助急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切实让老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详见所附自评表)

四、存在的问题

五、有关建议

单独预算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经费,巩固居家养老平台建设成果。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永兴县民政局2019年度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平台建设及购买服务经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永兴县民政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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