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8 10:14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9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革命老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有关工作。

2、依法依规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组织实施国家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组织实施国家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组织、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工作;拟订本县行政区划发展规划;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划调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有关政府派出机关设立、合并、撤销、更名、管辖范围确定和变更的有关审核和报批工作;组织、指导有关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图组织编制和地名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县中心城区门牌编制及住宅小区的命名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道路、桥梁等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

6、组织实施国家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全县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服务规范,推进全县殡葬改革;组织、指导殡葬监督执法工作和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国家养老服务政策、法规、标准,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有关救助工作。

9、组织实施国家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逬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组织实施国家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标准;健全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实施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全县慈善活动,指导全县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永兴县民政局的前身是永兴县人民政府民政科,成立于1949年11月30日。1981年5月5日,改民政科为民政局。现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等7个职能股(室)。县民政局是行政单位。编制数52名,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40人。年末在职人员52人,离退休人员3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基本支出预算577.98万元,实际支出829.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9.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210.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9498.55万元(其中原老龄办转入基本养老服务补贴100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平台建设及购买服务经费80万元、90-99岁高龄老人生活补助150万元、80-89岁高龄老人生活补助60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17个9303.16万元。绩效评价的项目实际支出9579.6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服务补贴33.89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平台建设及购买服务经费80万元、90-99岁高龄老人生活补助148.16万元、80-89岁高龄老人生活补助559.59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593万元、婚姻登记机构创国家 3A 机关50万元、孤儿津补贴102.32万元、特困供养机构经费266.53万元、特困供养人员经费1827.4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753.20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07.38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397.15万元、城乡临时救助587.40万元、流浪乞讨和艾滋病救助39.40万元、困难群众春节慰问318.12万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216.15万元、老年养护楼建设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52名,在职人数为52人,在职人数控制率100%。

1、收支预算: 2019年度收入预算10076.53万元(其中原老龄办转入80-89岁高龄老人生活补助600万元、90-99岁高龄老人生活补助150万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100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平台建设及购买服务经费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1.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999.2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855.68万元;2019年度支出预算1007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77.9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498.5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三公”预算: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1.26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6.7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32.81%。

(二)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预算总收入1192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664.71万元,上年结转1258.38万元。预算总支出11054.7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829.20万元、项目支出10225.55万元,结余868.34万元。2019年我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预算。

(三)预算管理

2019年,我局支出预算10076.53万元,实际支出11054.75万元,预算执行率109.71%。其中,预算按安排公用经费193.26万元(其中专批120万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210.64万元,控制率108.99%。

2019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1.26万元,实际支出7.82万元,控制率69.45%。其中:公务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数3.26万元,实际支出3.11万元,控制率95.40%;公务接待费预算8.00万元,实际支出4.71万元,控制率58.88%。

2019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差管理审批程序。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预算支出绩效

1、切实抓好党建工作

我局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扎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建与民政工作相融合,按照小支部大作为原则,将业务相近的股室党员调整为同一支部,实行绩效考核,对局各项工作实行周调度,月检查通报,月末整改复核,工作效能、办事效率极大提高。

①强化学习。完善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订了2019年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8次中心组、5次全体党员会议和党组小组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各支部开展3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讨论,读书分享会1次,并写出学习心得2篇,党员每人发放一本专门学习记录本。邀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雷小峰和县委党校副校长张廷江分别讲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的主动权》《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党课。

②“三会一课”正常化。圆满完成了总支换届和支部换届工作,局总支7名委员,设支部6个、支部委员会1个。完善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结合业务工作,各支部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局党总支、各党支部集中学习讨论相关制度,各党支部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坚持每个季度至少一次集中学习,对因工作等原因未参加集中学习的及时进行补课。仅4月份举行了6次全体党员参加的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及部分党员通过轮流上台讲课的方式,每次由3名党员作中心发言,促使每一位党员深入思考和积极参与。组织了一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检验了学习成效。

2、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及时调整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由党组书记、局长胡建荣担任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制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专题研究部署。二是组织开展意识形态知识学习及培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加大培训力度,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月28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等。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的认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加强局微信、QQ工作群监督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并通过微信群、QQ工作群、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四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制订了《永兴县民政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明确局办公室主任为网络舆情监测员,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

3、扎实抓好行业扶贫和社会救助工作

①开展城乡低保专项理治工作。制定了《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永兴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特困供养对象清查方案》,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永民发〔2018〕52号)作为治理重点,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害方面突出问题,检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作为治理重点,召开了专项治理推进会和小结会,按照低保和特困供养条件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今年来,多次下乡入户抽查核实,通过专项治理和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害方面突出问题,全年全县共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31户1640人,清退农村低保对象170户360人;共新增城市低保对象85户131人,清退66户89人,追缴离世人员继续享受低保、特困供养的违规资金8661元、16650元上缴县财政,彻底纠正低保分指标的做法,力求“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确保落实救助政策不打折扣。

②社会救助标准均高于省市考核标准。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我县今年1月和7月分两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目前,全县城市低保标准达到50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9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864元/年,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69元/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650元/月、500元/月,均高于省市考核标准。通过科学适度提标,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坚实基础。

③及时发放救助金。我县今年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6335.97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93万人次507.4万元,农村低保11.7万人次3397.2万元,特困供养2.7万人次1828.1万元;临时救助649户,发放救助金603.35万元。

④开展对特困供养人员调研。为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湖南省永兴县民政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11月21日开始,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全县各乡镇、村组,对2000多名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全部进行走访。详细了解各乡镇分散供养对象“三保障”及生活自理能力和其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情况,进一步查找工作差距,建立工作台账。并根据掌握的具体情况,因人施策,精准救助,发放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费18万元。

4、切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①市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建设全市领先。我局以创建市级示范性敬老院契机,制订《永兴县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实施办法(试行)》,将乡镇敬老院环境卫生纳入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内容,依托社会购买服务专业服务机构指导敬老院管理和建立联点对口帮扶机制。通过加大投入,建章立制、建好队伍、严格考评、示范带动等有效手段,由班子成员、副科级干部、股室负责人与党支部书记定点联系一个养老机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指导,用电用火硬件设施逐步完善,老化线路全部得到整改,全部使用电烤桌,严禁私人用电,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对敬老院的安全管理,为确保安全生产,促进全县敬老院规范化,通过市级验收全县19所敬老院全部达标,其中县中心敬老院、马田镇敬老院等2所敬老院在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建设最高分,各敬老院的平均为103.4分高出全市平均分30分(全市其他敬老院的平均73.04分)。2019年4月26日全市民政脱贫攻坚和社会救助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在我县召开,会议现场参观了我县部分敬老院。我局获评“全市敬老院标准化管理先进集体”,金龟镇敬老院被评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鲤鱼塘镇敬老院、金龟镇敬老院被评为“全市标准化管理示范敬老院”。

②建立联点对口帮扶机制。我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制定了《中共永兴县民政局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开展联点帮扶养老机构工作实施方案》(永民党总支〔2019〕5号)文件,局班子成员、副科级干部、股室负责人与党支部书记定点联系一个养老机构,指导被帮扶机构顺利完成达标任务。

③做好乡镇敬老院提质改造工程。今年,我县马田镇和大布江乡敬老院顺利完成了敬老院基础工程改造;高亭司镇敬老院完成了护理区改造工程。启动了马田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通过积极争取,马田区域性中心已列入2020年省发改和省民政厅支持项目,目前我局正在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④做好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工作。7-12月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206人6.18万元,高龄津贴10411人344.97万元,并及时开展对发放对象的清理核查,核减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721人21.6万元;核减高龄津贴对象626人22.2万元。

5、高标准做好儿童福利工作

①切实加强领导。我局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行周例会制,每周例会局长亲自参加亲自调度。

②扎实开展关爱活动。10月份制定《永兴县关于开展困境儿童大走访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县各相关单位开展了一次困境儿童大走访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宣传活动,共向633名困境儿童发放慰问金54.14万元,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积极引导有关资质的社会组织,在各乡镇(街道)开展了多次团辅、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和“让留守的花朵在阳光下绽放”“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弱势学生群体”等活动,让孩子们找回了往日的自信与阳光,让家长们抛去了脸上的忧愁,换来了对孩子的信任和对自己信任的自信心。发动民营企业深入贫困村及乡镇学校开展健康扶贫、春雨支教等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

③建设留守儿童之家。投入200多万元,通过开展摸底排查,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充分利用村便民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闲置公共设施建设“儿童之家”。全县219个村和17个社区完成了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其中示范点36个,村覆盖率达到了90%。

④扎实开展培训。今年6月和7月,分别组织全县16名儿童督导员和全县274名村(社区)儿童主任开展集中培训,邀请专业的社工老师针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职责,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基本的心理抚慰、心理疏导知识技能等进行了系统培训。

6、有序开展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

一是乡镇社工站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民政工作实际情况,我县的社工站建设工作方案,完成建设16个乡镇社工站和1个社工总站共17个社工站。二是开展全县村务公开栏规范化使用督查。对全县16个乡镇村(社区)村务公开栏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指导对马田镇罗尾村等6个不规范村务公开栏进行纠正。三是开展城乡社区居(村)民自治工作情况调研。于9月对各社区居(村)民自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了《关于城乡社区居(村)民自治工作情况汇报》。四是推荐优秀村规民约村。本年度向市民政局推荐了湘阴渡街道松柏村和高亭司镇板梁村。通过评选我县推荐的两村已入选优秀村规民约村。

7、扎实推进区划地名工作

一是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县地名图集核对工作。向相关单位征求《关于对永兴县地名图集进行核对的函》意见,截至目前,全县16个乡镇,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广体局、县水利局分别对地名图集进行了核对并出具书面核对意见。二是做好图录典志的成果转化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地名普查办编制的地名图录典志编纂体例要求,我县制定了编纂工作方案,完成了《永兴县地名图集》《永兴县标准地名录》《永兴县地名词典》《永兴县地名志编纂》“三审三校”,现已进入印刷阶段,三是开展不规范地名和地标设置的清理工作。制定了《永兴县民政局开展标准地名使用监督检查工作实方案》组织开展了排查,共清理不规范地名2个,不规范地标1块。四是做好城区新增街路巷设标工作。通过到城区各街路巷实地察看,制定了《永兴县2019年度城区新增街路巷广场桥梁设标工作方案》,完成了部分巷广场桥梁设标工作。五是做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永兴县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县平安示范边界乡镇(街道)评选活动。10月份与苏仙区民政局进行边界联检,维护永兴县与周边县市区边界线和社会稳定,为全面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8、有序管理社会组织

开展了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年内登记成立13个社会组织,登记注销2个社会组织。开展2018年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和章程核准。实现了网上平台和纸质资料同时办理,全县240个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实行了社会服务机构“一机构一台账”。上报了湖南省“十百千”示范社会组织2个:永兴县志愿者协会、永兴县冰糖橙种植业协会。

9、扎实做好民政事务工作

①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今年来,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60元,我县及时调整,并严格按标准发放到位。

②扎实推进殡葬改革。一是落实困难群众殡葬优惠政策。我县对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每个对象免基本殡葬费用2750元。二是强化宣传,牵头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永兴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永兴县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墓、大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成立永兴县殡葬改革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强化宣传,在全县各乡镇群众聚集地和交通要道路旁悬挂殡葬改革宣传横幅标语3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份。与县城管大队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殡葬执法,对城区内所有单位院内、街道、小区的乱搭灵棚、设灵堂,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墓、大墓等行为进行整治。

③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办理。为方便群众办事,投入40多万元,积极开展3A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已投入使用。坚持微笑服务、优质服务。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6206对,其中结婚登记4472对,离婚登记1734对。

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到位。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200余人次,接收遣返原籍的流浪乞讨人员23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给予生活救助、返乡救助,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积极开展街头主动救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2人次,全年共发放救助资37.21万元,发放棉衣20余套,矿泉水,面包、方便面等物质价值2万元。

10、其他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扎实做好立项争资工作。通过积极向上级汇报,我局全年完成争资立项资金0.9642亿元,超额完成任务2142万元。二是扎实抓好干部作风建设。今年来,为切实抓好我局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干部干事良好氛围,对干部职工实行绩效管理,印发局绩效考核方案,对每个股室和干部职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对股室和个人的绩效进行考核,通报完成情况及存在的不足。三是认真做好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四是扎实做好扶贫驻村工作。2019年,县民政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指示,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聚焦精准扶贫、聚焦困难群众、聚焦群众关注,立足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较好地完成了自身职能作用。严控基本支出,特别是“三公”支出,努力完成各项专项资金的预算支出,全年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共17个,除老年养护楼因移交银都集团外,其余16个都较好地完成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社会和受益对象满意率都达90%以上。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前瞻性不够。年前预算对一些支出把握不准,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有一定偏差。

2、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在预算、支出、国有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够完善,不便于精准管理。

3、基本支出压力大。近年来,随着困难群众救助体系的完善和精准救助的要求,困难群众救助的系统维护、表册打印、入户核查等支出不断增加,现有的人均公用费标准已难以维持正常的运转。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内部绩效考核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1:永兴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2、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附件2:永兴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永兴县民政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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