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民政局2019年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7 15:54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9年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自评。2019年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分为100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永兴县共有17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含永兴县社会工作服务总站),通过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采取招投标方式,由宁乡市惠宁社会组织服务与发展中心承接永兴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政府采购项目第一包,由郴州市启辰恒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永兴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政府采购项目第二包。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2019年底之前完成16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和1个县社工总站的工作任务,实现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全覆盖。到2020年,重点支持建成5个省级示范社工站,培育扶持2个以上扎根本土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基本建成政社协同、职责分明、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群众满意的民政服务管理新格局。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项目承接方指导各乡镇(街道)阵地建设,出台《永兴县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标准》,组织预验收,并对各阵地建设与日常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对示范性乡镇(街道)社工站进行推广。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永兴县社会工作服务站严格按照《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8〕1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民发〔2018〕10号)和《永兴县乡镇(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永民发〔2019〕65号)等文件要求,服务费总额共计2161518元,服务费已纳入县财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按照《永兴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政府采购项目合同》要求,付款方式采用“433”的形式,分三期支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促进社会工作有效开展,确保社会工作为社会稳定发展发挥作用。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严格履行合同、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县政府常务会第34期会议通过,由县财政落实。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县财政局预算、监督,县民政负责日常管理及资金拨付工作。

3.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预算控制情况:县民政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报财政进行预算。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县财政按政府采购合同拨付资金。

4.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确保在时限内完成项目要求。

(2)项目完成质量:省、市年度考核评估、县民政月考评、季考核和年度评估。

5.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按时完成项目服务内容,落实资金拨付工作。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确保社工站工作正常运转,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增强社会稳定性和群众幸福感。

四、存在的问题(无)

五、有关建议 

1.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

2.按政府采购合同的服务内容,严格抓好落实;

3.按时拨付项目资金。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永兴县民政局2019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永兴县民政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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