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民政局2021年度困难群众春节慰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6 15:07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2〕1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1年困难群众春节慰问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自评。2021年困难群众春节慰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分为100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为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春节前,对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弱势人群发放春节慰问金。绩效目标: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决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弱势人群欢度传统佳节,维护社会稳定。

(二)收入、支出基本情况。

2021年预算困难群众春节慰问金400万元。实际支出困难群众春节慰问金338.41万元。

(三)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1. 资金使用情况:困难群众春节慰问金全部用于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春节慰问。

2. 经费管理办法:慰问金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局社保专户管理,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按县文件标准,按照年底在册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造册申报,通过财政社保股审核后,直拨乡镇财政管理局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1年困难群众春节慰问金标准400元/人或户,城乡低保户按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人进行发放,已享受城乡低保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重复慰问。全年共发放资金338.41万元,保障这部分困难弱势人群欢度春节,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了社会稳定,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该项资金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内容进行绩效自评。绩效自评分为98分,其中资金使用情况10分、数量指标8分、质量指标10分、时效指标10分、成本指标20分、社会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落实了政策,保障了对象权益,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满意度(详见所附自评表)

四、存在的问题     无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永兴县民政局2021年度困难群众春节慰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永兴县民政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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