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2022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09:07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3〕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自评。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分为98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根据根据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省残联《湖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操作办法(试行)》(湘民发〔2016〕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2019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19〕6号)、郴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市残联《关于印发〈郴州市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民发〔2020〕13号)和永兴县民政局、财政局、县残联《关于印发〈永兴县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民发〔2020〕18号)设立该项目。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财政预算1243.2万元,实际支出为1143.563万元,年度预算执行率为91.98%。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此专项资金由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资金由县财政局社保股设立专户管理,审批发放流程为:残疾对象本人向乡镇(街道)申请,乡镇(街道)将初审上报县残联,县残联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编造汇总发放名册,经办人员、业务股长、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后,由县财政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个人账户。资金按月发放,无浪费和套取资金等行为。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为70元/人月,发放重残补护理补贴9812人,困难残疾生活补贴3802人,全年共发放资金1143.56万元,解决残疾人生活和照护困难,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该项资金从数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内容进行绩效自评。绩效自评分为100分,其中资金使用情况10分、数量指标20分、时效指标10分、成本指标20分、质量指标10分、社会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全面落实了政策,保障人数和金额都超预算完成,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保障了对象权益,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满意度

  四、存在的问题  无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永兴县民政局2022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永兴县民政局

  2023年 4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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