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2022年度老年人福利补贴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09:11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3〕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2年老年人福利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自评。2022年老年人福利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分为98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为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高全县百岁老人、高龄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幸福指数,根据永政办函〔2014〕122号、永政办函〔2011〕63号、永政办函〔2010〕48号、《2014〕217号、郴民发函〔2020〕16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对全县城乡各类特定老人发放生活补贴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2022年老年人福利补贴财政预算769.54万元,实际支出为712.76万元,其中:百岁老人26人12.48万元,80-89周岁9500人570万元,90-99周岁982人117.84万元,年度预算执行率为92.62%.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此专项资金由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具体负责。资金由县财政局社保股设立专户管理,审批发放流程为:由乡镇(街道)上报申请对象的相关资料,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审核无误后编造发放名册,经办人员、业务股长、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后,由县财政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个人账户。资金实行半年发放制,同时实行核查奖励,及时核减了死亡异动,无浪费和套取资金等行为。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 前期准备。由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 组织实施。县民政局提供基础数据,县民政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社保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 分析评价。县绩效评价股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2022年百岁老人生活补贴标准为400元/人月,全年共发26人12.48万元;90-99周岁老人生活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全年共发982人117.84万元;80-89周岁老人生活补贴标准为50元/人月,全年共发9500人570万元;保障了老人权益,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使高龄老人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了社会稳定,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落实了政策,保障了对象权益,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满意度。

  四、存在的问题   无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永兴县民政局2022年度老年人福利补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永兴县民政局

  2023年 4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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