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司法局2021年度办案设备购置及办案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30 10:35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 【字体: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21年度办案设备购置及办案费项目资金已经使用了95.19万元,使用进度为整体项目资金的73.22%。其中:社区矫正工作支出15.8万元;法治宣传工作支出16.37万元;人民调解工作支出14.74万元;法律援助工作支出12.3元;制服购置及国产打印机费20.99;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修缮费14.9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为更好地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办案设备购置及办案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合理保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监管、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及时化解纠纷隐患,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县社会大局平安、和谐、稳定。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监管、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及时化解纠纷隐患,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县社会大局平安、和谐、稳定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我局制订了永兴县司法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然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不存在挪用、转移或侵占现象。2021年办案设备购置及办案费项目预算130万元,到位资金116万元,使用资金95.19万元,结余20.81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我局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确定了实施时间。

(二)组织过程。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各业务股室长会议,听取业务工作完成情况汇报。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资金使用和费用报销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进行实地查看,调查走访。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分析评价。办案设备购置及办案费项目经费能够按年初的计划实施经费保障和装备采购,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纵深推进法治社会建设。2021年全年先后组织30余场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材料20余万份,解答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形成了人人学法懂法,人人守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1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02件,已结案2096起,调处成功率99.67%,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切实抓好公共法律服务。2021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6件,办结112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457余人次,组织法律志愿队深入企业开发区工业园、柏林工业园,共为20余家企业解答法律咨询、审查规章制度,帮助企业查找法律风险60余处,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提供法律建议70余条,化解矛盾纠纷30件,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受援人合法权益。

(四)不断加强社区矫正监管。通过县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运行,落实人脸识别签到定位、远程视频监控、指纹签到、司法所和局机关监督小组“人盯人”四大监管手段。新建成后的“智慧社区矫正”信息化体系,统筹运用网络、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汇集生物特征识别、智能辅助巡查执法、智能分析辅助决策等系统功能,实现社区矫正信息化向智能化转变。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2人,解除137人,2021年给予警告20人次,目前在册161人,其中假释两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

存在财务人员业务熟悉程度不够的问题。

五、有关建议

建议组织财务人员和部门工作人员预算、绩效工作培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永兴县司法局2021年度办案设备购置及办案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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