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司法局2021年度社区矫正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30 10:50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 【字体: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21年度项目资金已经使用了50.96万元,使用进度为整体项目资金的84.94%。其中社区矫正指挥系统维护费2.59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7万;社会调查评估、邮寄费2.13万元;社区矫正设备购置、宣传印刷费39.24。

(二)项目支出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全面构建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体系;全面完成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建立了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智慧社矫等信息化体系,将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对接受刑满释放社区矫正对象,均要落实帮教措施,对于危险性评估较高的均建立帮教档案。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我局制订了《永兴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然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不存在挪用、转移或侵占现象。2021年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项目预算60万元,到位资金53万元,50.96万元,结余2.04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劳动技能,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效益,确保“零脱管”和“无重新犯罪”。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项目绩效评价坚持专款专用的经费使用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各专项经费及时发放和使用到位。

评价方法: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全面评价、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以及民调的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工作项目的有关情况,收集查阅与矫正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项目立项申报的有关资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整个评价工作的组织指导,组长:邝应站,副组长:林兴、刘春兰,成员:陈俊卿、何翔、范国钰。

2.组织实施

首先了解基本情况。听取我局社区矫正工作项目负责人对整体项目的目标设定以及完成程度等项目具体情况,听取财务相关负责人对于项目资金落实以及使用、财务管理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等项目资金具体情况。

3.分析评价

通过分析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评价资料,使所有评价人员充分了解项目绩效情况,掌握评价指标和标准。绩效评价小组成员根据听取介绍、实地勘察等一系列的评价举措,再对照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分。确保评价结果的独立、客观、公正以及实事求是。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通过县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运行,落实人脸识别签到定位、远程视频监控、指纹签到、司法所和局机关监督小组“人盯人”四大监管手段。新建成后的“智慧社区矫正”信息化体系,统筹运用网络、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汇集生物特征识别、智能辅助巡查执法、智能分析辅助决策等系统功能,实现社区矫正信息化向智能化转变。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2人,解除137人,2021年给予警告20人次,目前在册161人,其中假释两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大部分司法所为1人所,且由于司法所属双重管理,司法所工作人员还要兼顾乡镇其他工作,日常工作繁重,不利于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发展

五、有关建议

建议确保经费投入,完善阵地建设,强化队伍建设,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永兴县司法局单位2021年度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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