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2022年度永兴县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26 17:09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 【字体: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法治永兴建设工作的年度考核工作。

  2、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承担县人民政府合同管理有关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县直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5、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承办县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和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协助市司法局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10、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督察工作。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人员情况

  1、内设机构设置。永兴县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政府法律事务股(政策法规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县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工室和派出机构(16个乡镇司法所),分别是:永兴县司法局便江司法所,永兴县司法局马田司法所,永兴县司法局高亭司司法所,永兴县司法局油麻司法所,永兴县司法局湘阴渡司法所,永兴县司法局黄泥司法所,永兴县司法局金龟司法所,永兴县司法局太和司法所,永兴县司法局柏林司法所,永兴县司法局鲤鱼塘司法所,永兴县司法局洋塘司法所、永兴县司法局悦来司法所、永兴县司法局樟树司法所、永兴县司法局大布江司法所、永兴县司法局龙形市司法所、永兴县司法局七甲司法所。

  2、人员构成情况。永兴县司法局本级编制数56名,其中行政政法编制56名,全额事业编制0名,差额编制0名,自收自支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年末在职职工63人(其中临时工15人),离退休13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93.46万元,实际支出750.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3.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97.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我局项目支出为405.76万元 ,其中主要为:

  1.社区矫正专项经费支出41.69万元,主要用于严格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审前调查评估,集中教育劳动、心理矫治、定期走访等工作经费,并借助科技化、信息化等手段逐步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全覆盖监管的信息化设备购置,确保了社区矫正对象“零脱管、零漏管”及预防减少重新犯罪。

  2.基层司法支出项目经费支出186.03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监管、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有效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

  3.其他司法支出项目178.04万元,主要用于合理保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政府法律事务股等工作,切实帮助农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规范各单位执法程序。

  三、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我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我单位2022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2022年度收入预算1319.2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32.2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7.2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83.00万元,上年结转136.79万元。

  2、2022年度支出预算131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93.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25.7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7.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6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预算执行

  预算收支情况:2022年初预算数1319.2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32.2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7.2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83.00万元;上年结转136.79万元。2022年度支出预算131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93.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25.7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022年我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2022年,我局支出预算1319.25万元,实际支出1156.41万元,预算执行率87.66%。其中,预算安排公用经费122.77万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97.28万元,预算执行率79.24%。本年因遗留较多应付未付款项,故本年支出减少,预算执行率降低。

  2022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7.67万元,实际支出7.58万元,控制率98.83%。其中:公务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数6.52万元,实际支出6.5万元,控制率99.69%;公务接待费预算1.15万元,实际支出1.08万元,控制率94%。

  2022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差管理审批程序。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加强了我局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安全运行,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理性;二是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稳定;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1.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效率,基本满足困难群众获得必要合格的法律援助的需求,努力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2.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全面构建全县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体系;全面完成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完善社区矫正假释、监外执行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纠纷隐患,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县社会大局平安、和谐、稳定。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三是综合近几年我局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保障重心放在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专项工作上。从决算情况看,项目支出比重比较大,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资金缺口较大、保障水平偏低。四是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大部分司法所为1人所,临聘人员月工资1800元/月(含社保)过低不能保证队伍稳定的稳定,不利于我县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的有序发展。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永兴县司法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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