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兴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2020年度污水处理厂运营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6 17:14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字体:

 

湖南永兴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2020年度           

污水处理厂运营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1〕8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20年度           污水处理厂运营费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于2011年4月由湖南永兴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TOT运行管理,厂址位于永兴县铜角湾村彭家组,一期设计规模为2.5万吨/天,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2018年11月,县城管执法局与湖南永兴国水公司签订延续原TOT特许经营的补充协议,按ROT模式投资、改造和运营县城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是扩建二期1.5万吨/日,改造一期2.5万吨/日(即污水处理量达到4万吨/日),将污水处理出水标准由一级B标提质为一级A标,将浓缩污泥脱水后含水率由80%降至50%以下,县城污水处理厂已于2020年1月1日进入一级A标试运行,2020年运营费全额财政拨款602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全年处理污水量1063万吨,完成率百分之百。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主要是药剂采购、融资费用、生产用电、员工工资、设备材料损耗更新以及厂区日常运行管理费。  

本项目资金污水处理运营费,由湖南永兴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申请,县城管行政执法局审核,县财政局国资股核实,县财政局审核,县政府审批,完成所有审核审批流程后将资金拨付给项目运营单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评价该项目存在必要性、项目管理是否规范、项目绩效是否突出,从而为项目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真实、科学、规范性原则。

2.项目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县城管行政执法局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工作人员研究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具体事项;明确了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营资金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指标。

2.组织实施。县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永兴县行政执法局公共事业管理股,依法履行监督考核职能。

3.分析评价。通过政策文件、基础数据、污水处理效果和环保部门检测报告等多种信息进行分析评价。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1、改建与扩建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使城区污水全部收集处理率不低于98%,使便江水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2、满足““十三五”规划”及节能减排的需要,每年减少COD排放量1095吨、总磷排放量17.96吨、氨氮排放量148.27吨、总氮排放量112吨,持续改善周边水质,保护便江生态环境,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等。

3、为本地创造就业提供7个岗位,

四、存在的问题

因县财政困难,虽然尽力确保污水处理运营费资金拨付,但难以按月予以拨付,污水处理厂运行较为艰难。

五、有关建议

在项目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按进度拨付,让污水处理厂更好地发挥应有作用,进一步满足群众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如果上级财政能够安排专项转移支付则更好。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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