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县级财政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9 17:05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4〕25号文件精神实施该项目。永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县级财政补贴”项目实施和管理,制定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制度;负责预算编制,提供享受财政补贴名单给县财政,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县财政局社保股建立资金专户,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负责本级财政资金预算、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该项目的实施是为了达到中央、省、市、县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实现基层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从而保证实现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保障全县2020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能享受到省级财政补贴479.59万元和县级财政补贴335.68万元,保障全县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862人能享受县级缴财政代缴8.62万元,保障全县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9.48万人全年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15258.9万元,有利于提高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增加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有利于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性发展。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202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工作已完成,该项目已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县级财政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项目实施质量。绩效评价结果是我们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根据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评价体系:按照省县财政统一表格、式样要求。

评价办法:严格执行县财政《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1〕8号文件要求。根据我中心202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工作完成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加强对省厅、市局有关文件的学习、领会。对照县财政局有关绩效评价的要求及本中心2020年城乡居民报告、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完成情况。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完善各种手续、资料。

2.组织实施

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提供基础数据,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其进行审核,县财政局社保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分析评价

县绩效评价股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县级财政补贴项目资金1010.05万元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县级财政补贴项目资金1010.05万元全部用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县级财政缴费、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残一、残二级、特困一级政府代缴补贴。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县财政局社保股设立基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资金使用规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县级财政补贴”项目实施和管理,实施依据完善。主要执行文件有《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4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7号,《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4〕25号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永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提出预算,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审核拨款。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全县城乡居民每年可增加可支配收入15258.9万元。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2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查工作已全部完成。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有利于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涉及全县37万名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该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维护的社会的稳定。项目评价优秀。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该项目利国利民,其存在意义重大,应当继续实施该项目。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县财政局精诚合作,相辅相成,共同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保险工作,程序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无误,服务周到,群众满意。建议:继续实施该项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县级财政补贴工作的开展,惠及广大城乡居民。建议县财政加大资金投入,严格管理,确保预算,筑牢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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