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财政对老工伤人员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03 15:36 来源:永兴县人社局 作者: 【字体: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根据《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州市财政局 郴州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资金调剂政策的通知》(郴人社发〔2016〕105号)、《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实施该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全县参保单位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有利于保障老工伤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3〕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文件指标进行了梳理并对2022年财政对老工伤人员补贴资金使用执行情况绩效进行自评。

  (二)项目支出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保障县属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待遇及时拨付到位,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社会效益

  保障老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支出资金组织情况: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县“财政对老工伤人员补贴”项目实施和管理,实施依据完善,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监督管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组织实施合理规范。

  2.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对老工伤人员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项目实施质量。绩效评价结果是我们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根据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评价体系:按照省县财政统一表格、式样要求。

  评价办法:严格执行县财政《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3]7号)文件要求,对我局2022年财政对老工伤人员补贴相关工作完成情况严格分析,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加强对省厅、市局有关文件的学习、领会。对照县财政局有关绩效评价的要求及本局相关工作完成情况。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完善各种手续、资料。

  2.组织实施

  由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提供基础数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审核,县财政局社保股进行数据核对。

  3.分析评价

  县绩效评价股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已全部实施完毕。

  (2)项目完成质量

  完成2022年财政对老工伤人员补贴工作,及时拨付了老工伤人员待遇,保障了老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提升了老工伤人员满意度。项目资金已全额用于财政对老工伤人员补贴工作。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22年财政对老工伤人员补贴项目工作已全部完成。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保障老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项目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上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建议:建议继续实施该项目,财政对老工伤人员补贴工作的开展,惠及广大老工伤人员。县财政加大资金投入,严格管理,确保预算,筑牢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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