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2019年度金太阳“村村亮”太阳能路灯维护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3 08:06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8-2019年度金太阳“村村亮”太阳能路灯维护费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8年-2019年度我局金太阳“村村亮”太阳能路灯维护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等分85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2018年-2019年我局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018年-2019年我局项目支出只有1项:金太阳“村村亮”太阳能路灯维护费,2018年-2019年的路灯维护费共377.59万元。路灯维护费专项资金的实施单位是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由银都集团每年支付一次路灯托管服务费188.79万元,且在每年度开始月内(即1月31日前)全额支付给中科恒源。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2018年-2019年银都集团完成路灯维护5693套。项目的实施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好,是发展民生、改善民生需要,使得区域内交通的保障,生态效益较好,可持续影响对当地经济发挥更好效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还可以。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局内部管理制度、县委、县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及时拨付到银都集团。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局2018年-2019年度金太阳“村村亮”太阳能路灯维护费专项资金,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到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6项指标得分都还可以,总分达到85分。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我局2018年-2019年度金太阳“村村亮”太阳能路灯维护费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单位是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条款对路灯照明系统实行管理维护的实施工作。在维护期间,中科恒源安排了专业维护人员及相关机械设备长期驻守永兴,主干道至少一个月进行一次整体巡检,农村采用发放维修服务卡设立售后维修报修电话,亮灯率在76%以上,群众满意度还可以。

四、有关建议

1、由银都集团进一步分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2、由银都集团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附件:永兴县交通局2018-2019年度金太阳“村村亮”太阳能路灯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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