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3 08:11 来源:永兴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度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专项资金作以下自评报告。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财政预算安排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专项资金1046万元。预算安排资金为县本级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19年全年完成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专项资金1046万元。1.按行政村基数分配共计242万元,每村1万元/年。2.按人口基数分配共计396万元,每人6元/年。3.按居委会基数分配共计24万元,每个居委会1万元/年。4.以奖代投经费共计288万元(包含湘阴渡、便江西河风光带以奖代投经费)。5.乡镇(街道)季度综合考核奖励资金共计36万元,每季度评选出前三名,第一名奖励4万元、第二名奖励3万元、第三名奖励2万元。6.国(省)道沿线“五化”建设工作奖励资金共计24万元,每季度评选出前三名,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7.乡镇镇区废品收购站奖励资金共计36万元,按规模大小、经营量实行奖励。每乡镇一个,马田、湘阴渡、便江办、柏林、鲤鱼塘镇各两个,共21个。达到改善了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状况。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根据《永乡振办发〔2019〕4号》文件《永兴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精神,由县乡村振兴办对全县16个乡镇、街道办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实行一季度一考核、一通报、一奖惩、一兑现,考核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县财政部门要求,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由县乡村振兴办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美丽永兴、生态永兴建设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一是季度考核与日常暗访相结合原则;二是整体性原则;三是前瞻性原则;四是综合性原则;五是定量与定性原则;六是简便、合理性原则。绩效评价工作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采取发放调查表、实地的查、专家评价等形式,实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自我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价报告。自评得分为100分。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村组集体经济薄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重,要求高,而村民自筹资金难度大,乡镇财政困难,基础设施完善和改善难以达到要求。二是县级财政投入且涉农资金整合不高,如河道保洁公路保洁等应有效整合由乡镇统一调度。

五、建议

1.县级出台规范性指导文件和政策,强化农村卫生统筹收取。2.每年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附件: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专项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