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美丽乡村及小康新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3 08:11 来源:永兴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发展规划股 【字体:

永兴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美丽乡村及小康新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美丽乡村及小康新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作以下自评报告。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县财政预算安排美丽乡村及小康新村建设专项资金800万元。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村按30万元/村、农民小康新村按平均1.5万元/户进行奖补。预算安排资金为县本级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19年全年计划完成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6个以上,按30万元/村予以奖补;完成农民小康新村(集中建房点)11个以上,按5-14户的0.5万元/户、15-29户的1.5万元/户、30户以上的2万元/户予以奖补。至年底实际建成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16个,实际奖补资金195万元(县里调整了奖补标准,对创建情况较差的不予奖补,完成一般的奖补10万元/村,完成较好的奖补15万元/村,完成好的奖补20万元/村),实际建成农民小康新村11个,实际奖补资金257.5万元,一起实际完成奖补资金452.5万元。美丽乡村及农民小康新村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全年美丽乡村及集中建房累计共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为区域内农户人均收入增长率提高8%,农业就业增长率提高5%,节省耕地1万平方米以上,新增绿化面积2.7万平方米,辐射带动周边村庄效果明显,极大的改善了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状况。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和农民小康新村由县分管领导会同县直相关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日常监管由县乡村振兴办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年终统一组织验收,根据验收情况确定奖补标准。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县财政部门要求,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由县乡村振兴办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促进美丽乡村工作开展,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更好的发挥改善人居环境效能。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一是年终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原则;二是整体性原则;三是前瞻性原则;四是综合性原则;五是定量与定性原则;六是简便、合理性原则。绩效评价工作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采取发放调查表、实地的查、专家评价等形式,实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自我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价报告。自评得分为95.7分。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村组集体经济薄弱,农村一些必要的基础设施投入除了政府引导资金就靠群众自行筹资,村民筹资难度大。二是政府引导资金有限,每年只能帮扶到少数基础较好的村庄。三是要加大对一些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集中资源办成事。

五、建议

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民自筹资金困难的村庄的奖补力度。


附件美丽乡村建设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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