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6 10:08 来源:永兴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许峰 【字体:

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为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450万元,其他资金1050万元,受益人口4.5万余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2021年计划创建17个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6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农民小康新村示范点6个。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创建工作:通过示范村(点)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满足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好地促进乡村振兴。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2021年度实际创建县级示范村17个、市级示范村6个、省级示范村4个,创建农民小康新村示范点6个,惠及人口4.5万余人。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的总目标。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一是整体性原则,二是前瞻性原则,三是综合性原则,四是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绩效评价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采取发放调查表、实地调查、专家评价等形式,实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自我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指标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永兴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小组,开展项目自评的方式,对2021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依据项目建设预算,2021年到位资金1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50万元,其他资金105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按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将专项资金450万元拨付给相关乡镇(街道),由乡镇再拨付至各示范村(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村财镇管制度,由相关乡镇、村管理使用,接受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依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常务工作会议通过后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永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乡镇、村组实施、管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各项目建设村(点)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村民理事会集体决策决定。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各示范村(点)按照验收合格结果拨付奖补资金。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项目完成质量:县乡村振兴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村组、村民理事、施工方等单位共同严格把关。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按时间完成100%工程量,加强维护管理。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惠及整个项目村组群众,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根据县财政局文件要求,我们认真组织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经综合评价,项目自评得分96分,详见附件《永兴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及建议:很有必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更好的建设好美丽乡村。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加强项目后期维护管理,发挥项目应有作用。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永兴县乡村振兴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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