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卫健局2022年度计生计协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26 15:26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字体: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我县2022年计生计协专项经费的情况进行一次绩效测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1.确认享受计划生育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519人,7月份我县对“两扶”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实际符合奖励扶助对象3504人,发放总金额504.576万元,其中县级发放资金188.375万元,计划生育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国家标准960元/人·年,县级提标后发放标准1440元/人·年(县级按480元/人·年提标),中央负担国家标准的80%,省级负担国家标准的20%的70%,县级负担国家标准的20%的30%和县级提标部分。

  2.确认享受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对象371人,实际符合奖励扶助对象370人,发放总金额433.050万元,其中县级发放资金215.4006万元,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根据国家财社﹝2022﹞49号、湖南省湘财社﹝2022﹞12号、郴州市郴卫发﹝2022﹞11号文件,从2022年7月1日起国家对特扶死亡家庭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50元提标140元每人每月合计每人每月590元;特扶伤残家庭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50元提标110元每人每月合计每人每月460元。由此,国家标准:子女死亡家庭7080元/人·年,子女伤残家庭5520元/人·年;省级提标后标准:子女死亡家庭7680元/人·年,子女伤残家庭6120元/人·年(省级按600元/人·年提标);县级提标后子女死亡家庭发放标准为12600元/人·年、子女伤残家庭发放标准为12240元/人·年(县级按子女死亡家庭4920元/人·年提标、子女伤残家庭6120元/人·年提标),中央负担国家标准的80%,省级负担国家标准的20%的70%和省级提标部分的70%,县级负担国家标准的20%的30%、省级提标部分的30%和县级提标部分。

  3.确认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全县共有8879人,其中省级参保2761人,外省参保1人,市级619人,县级参保5415人(其中机关单位参保1453人、县级企保3574人,县级城保340人),未参保18人,城居参保、县级企业参保、计生发放等三类对象的奖励金分别由省、县各负担50%,其中县级拨付资金396.57万元。

  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分三级进行救助,国家扶助标准:二级标准4680元/人·年,三级3120元/人·年;省级提标后标准:二级标准5520元/人·年,三级3960元/人·年(省级按840元/人·年提标);县级提标后发放标准:二级标准6120元/人·年,三级4560元/人·年(县级按600元/人·年提标)。中央负担国家标准的80%,省里负担国家标准的20%和省级提标部分,县级负担县级提标部分。确认享受手术并发症救助对象10户,其中1户为二级、9户为三级,发放总金额4.338万元,其中县级级拨付资金0.6万元。

  5.对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出资部分由县财政负担。2022年度,为全县2890户,7800人购买新型农合共计249.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总体目标

  实施农村计划计划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全县2890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家庭应买尽买。认真做好摸底审核上报,降低漏采率,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实,优质服务。

  2、项目阶段性的目标

  按照上级精神,对目标人群进行摸底登记,核实确认对象死亡,户口迁出或子女数据有变化等情况,及时退出,对符合政策的家庭按标准发放奖励金。

  2022年9月30日前:乡村强化宣传,全面摸底;

  2022年10月20日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将审核名单上报至县计生协;

  2022年11月-12月:全面落实政策,对于村级在实际操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3、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2022年的奖励扶助金均通过“一卡通”形式全部发放到位。

  (2)社会效益指标:坚持统一把关,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政治的一致性,力争做到不多报,不错报,不漏报,让符合条件的人群受益。在实施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其他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让计生家庭得到实惠。

  (3)生态效益指标: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让群众知晓政策 。

  (4)可持续影响指标:认真抓好往年已享受对象的年审工作,防止出现吃空饷现象,让经济和社会产生良性循环。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采取合理措施,公平公正,全面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坚定人民立场,着力帮助解决群众问题,奖励扶助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实施情况

  (1)广泛宣传,营造范围。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通过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营造了实施实行计划生育既有政策光荣,又有养老保障的良好氛围,社会反响较强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把握政策,严谨操作。我局多次组织开展奖励扶助政策的培训,掌握对象,确认条件,明确政策界限,为确保确认对象真实性、有效性在具体操作中。对每一个对象确认,都需经过本人申请,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入户调查、社会监督等措施,做到不多报,不错报,不漏报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名单,县乡两级计生部门充分利用公安、民政等部门的资料,对照政策,逐人审核,确保了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确保了政策执行的公平性。每年针对新增的奖励扶助对象,组织人员采取不打招呼进行入户的方式,对乡镇上报对象进行入户核查,核查面达100%。同时认真抓好往年已享受对象的年审工作,防止出现吃空饷现象,年审率达到100%。

  (3)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县财政和我局积极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研和资金预算工作,及时做好年度奖励扶助资金预算,并建立奖励扶助财政专户,根据中央、省、县负担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级财政按照负担比例,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督促发放机构将奖励扶助金及时发放到个人账户,确保了奖励扶助资金的及时、足额、直接发放到人。

  2、资金管理情况

  (1)及时拨付、发放到位,对中央,省级,县级安排的专项经费发放,一律及时提交局党组织认真研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财政渠下发。

  (2)管理制度到位,县财政局建立奖励辅助专户,建立健全奖励扶助经费管理制度。

  (3)跟踪检查到位,把专项资金的执行拨付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格局,尽量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2022年年中通过“一卡通”形式全部发放到位。

  截至2022年12月底,农村纯二女户合作医疗保险费专项资金项目投入金额249.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49.6万元,到位率100%。专项资金项目实际支出249.6万元,支出实现率为100%。做到了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无截留、卡扣、占用和挪用等情况,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永兴县农村纯二女户合作医疗保险费项目,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严格按规定组织项目申报,按计划组织实施,符合相关程序规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方法,及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根据县财政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相关原则、主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对我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工作开展目标设立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的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任务分解到各乡镇,与财政局协商沟通预算资金,二是干部广泛宣传政策,三是做好相关人员摸底登记、检查确认和申报录入,四是规范管理,督查考核,形成层层的确认制度,项目开展顺利,效果良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计划生育特别扶项目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国家和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极少部分奖扶对象居住外地给上门慰问服务工作带来困难; 二是宣传还不够深入,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对奖扶政策了解不够全面,会有个别漏报现象发生。

  四、建议和意见

  一是进一步宣传奖扶政策。组织乡、村相关工作人员更新培训学习,准确掌握政策。二是严格申报审核程序。多入户,多走访,做到实时上报,杜绝漏报、错报和延迟上报,确保及时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