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永兴县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3 08:11 来源:县审计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 3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9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 职能职责概述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县审计工作政策,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规章及有关制度、办法。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直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1)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各乡镇(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4)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情况;

(7)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我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8.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县审计信息系统,开展电子数据审计。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永兴县审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审理股、电子数据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财政监督检查股)、行政事业企业审计股、农业外资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重大项目稽查股)、经济责任审计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股)、审计执行股、审计事务中心、审计技术服务中心。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编制37名,实有在职人数3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9%。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一)预算配置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49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33.27%。

(二)预算执行

2019年度,收入决算数785.09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整体支出决算数784.81万元,为预算数的89.94%;当年收支结余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30万元,占58.25%;项目支出457.30万元,占58.27%。

2019年,我局没有新建楼堂馆所,也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55.79万元,控制率为97.88%。

“三公经费”,2019年实际支出6.72万元,控制率为96%。比上年减少0.41万元,降低了5.75%。

政府采购,2019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2019年,我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对已有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新增部分制度,形成《永兴县审计局内部控制手册》。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我局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规定内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情况

(一)职责履行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改革、发展、安全、绩效”目标,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坚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大力推进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公共财政“卫士”作用。

1.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执行审计,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以当好公共财政“卫士”作为切入点,在审计中,把握财政资金的流向,突出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的审计。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县商务局、县交警大队的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以及开展了对县信用担保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共查处违规金额42090.2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14363.34万元,督促落实整改问题金额156453.55万元,审计提出整改建议14条。针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如财政支出预算管理不规范、财政资金沉淀以及决算编报不真实、不完整等问题,提出了完善全口预决算体系、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健全重大政策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部门预算改革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同时,对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促县财政部门及部门预算单位认真落实整改。

2.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体现经济责任审计价值”为宗旨,以促进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履职尽责为目标,按照党政同责、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资金必审的要求,全面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今年度对林业局,太和镇等8个单位,12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的主要问题金额4165.39万元,其中违规金额2643.6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521.75万元。同时,还探索开展了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线,同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在节约了审计成本的同时,又提高了审计效率;在对太和镇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还与巡视巡察结合,积极探索了“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政治站位和业务优势的深度融合,有力提升了双向监督效能。

3.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促进项目规范运行。我局以规范建设行为、节约政府投资、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全年共完成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结算审计项目94个,送审总金额59737.39万元,审定金额54548.1万元,审计核减金额5189.29万元,平均核减率为8.68%,为政府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针对审计发现部分项目投资超预算问题突出、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并就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向有关部门做了移送。

4.加强精准扶贫专项审计,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安排进行扶贫专项交叉审计,其中我局对北湖区进行精准扶贫专项审计,共对北湖区所属发改、财政、扶贫等20个有关部门、三个乡镇及21个村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调查建档立卡贫困户121户,抽审扶贫基础设施项目16个,产业项目37个,易地搬迁项目1个,共审计扶贫资金5547.36万元,查出问题金额364.31万元。通过审计,指出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准、教育扶贫补助发放不到位、违规使用风险补偿金支付扶贫贷款贴息、医疗保险和救助扶贫财政补助个人缴费不到位、扶贫兜底对象的认定不精准等政策措施执行方面,以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审计指出的问题,北湖区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审计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促进了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实。

5.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的“情报员”及“小参谋”作用。一是当好反腐倡廉的“情报员”。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和司法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移送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发挥审计对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中的“情报员”作用。今年以来,共向县纪委监察局及有关部门移送处理案件线索8条。二是当好政府领导的“小参谋”。2019年,我局审计人员在各类审计项目中共撰写《审计要情》4篇,均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有的交办给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有的根据《审计要情》制订或完善了相关制度。

(二)履职效益

一年来,我局发扬“拼抢严实”的作风,务实奉献,尽责担当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审计工作任务。本年度,全局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14个,包括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3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9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任中)审计2个,工程决算审计2个,重点工程跟踪审计3个,异地交叉审计1个,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结算审计项目94个,审计发现问题金额总计160983.25万元,其中查处违规金额45098.1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15885.09万元。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结算送审总金额59737.39万元,审定金额54548.1万元,审计核减金额5189.29万元,平均核减率为8.68%。提交审计报告115篇和审计建议142条,外宣报道被采用新闻信息稿件23篇,向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移送相关问题线索6起,派出7人次参与省、市、县各级巡视巡察及各级纪委机关协助办案等工作。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科学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绩效自评。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1: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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