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3 08:11 来源:永兴县林业局 作者:计财股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现将有关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2010年县委县政府对我局的职能、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明确的主要职能有14项: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和国土绿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定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有关县级规定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测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县级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4、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国家、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承担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审批。指导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查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县级规定,拟订全县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石漠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石漠化影响的核查,组织、指导石漠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7、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与运输,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出口和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8、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9、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0、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拟订林业产业县级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11、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2、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拟订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提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申报全县林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基本建设;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3、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永兴县林业局内设机构5个股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资源林政法规股、造林股、政工室。直属事业单位:县森林动植物管理站、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林地林权管理站、县生态公益林管理站、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林业产业管理站、县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油茶科学研究所、乡镇林业管理站19个,基层木材检查站4个。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054.5万元,实际支出2898.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51.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24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1120.16万元(其中其他支出207.18万元),实际支出861.58万元,其中2018年度林地变更调查21万、森林防火及生态公益林公共管护324.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36万元)、永兴县规范油茶采摘宣传资料费5万元、县级公益林补偿及省级以上公益林实行地方财政差额补偿487.9万元、非税征收成本5.12万元、永兴县森林经营方案编制18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编制245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全额事业编制236名,政法专项编12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在职人数245人(包括1名自收自支人员),离退休85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

1、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度收入预算433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0.8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374.32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150.3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87.76万元。

2019年度支出预算417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3054.5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20.16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31.78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31.7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0%。

(二)预算执行

2019年度本年收入3210.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0.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9年度支出合计321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8.30万元;项目支出861.58万元(其中549.85万元是由县财政局直接拨给补贴股发放,311.73万元拨入我局账户上);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019年,我局没有新建楼堂馆所,也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246.40万元。

“三公经费”,2019年支出决算为11.37万元,完成预算的35.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3台),完成预算的61.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1万元(公务接待221批,共计1209人,完成预算的 24.14%。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1.28万元,下降1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7万元,下降1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万元,下降10.18%。

政府采购,2019年实际政府采购18.63万元,执行率为42%。

2019年,我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对已有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新增部分制度,完善了《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手册》。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我局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规定内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四)预算支出绩效

1、生态建设在“三量齐升”中阔步推进

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揽,以森林生态景观提质为抓手,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投入,攻坚克难,统筹推进荒山荒地造林、通道绿化、水系绿化、村镇绿化、城区绿化、矿山复绿等六大生态工程建设,实现了生态大提质,环境大改善。全年共完成荒山荒地造林4.23万亩,占任务的100%;全县完成县、乡道以上主要干道167公里的绿化抚育管护;继续推进我县已有绿化和公园绿地的提质管护工作,启动鸡公岭公园和南大桥头绿化提质改造、先锋小学空地改造、永湘路沿江风光带改造(三大桥)等四个县城区和县城区出入口的亮点节点工程建设; 大力开展乡村绿化美化,着力开展乡、村“四旁”、“五边”造林,疏林地补植补造,力争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已建成市庭院绿化示范户20家,完成4个新村建设重点绿化示范村(洋塘乡的八公分村、便江街道锦里村李家组、柏林镇荷塘村、大布江乡虎踞坑村)。聘请专业单位对全县矿山复绿实行了统一的高标准规划设计,完成了向阳煤矿、郴兴煤矿、前冲煤矿、主德垅煤矿等4个关闭煤矿共140亩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复绿工作。

2、生态成果在法治林业中切实巩固

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确保生态建设成果得到有效巩固。继续实行“城乡边、路边、水边”三边禁伐,生态与民生相结合,全年共发放林木采伐蓄积约37942立方米。加强了96家涉林企业监管工作。强化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打击,2019年,我局共接处警93起,出动警力3548人次,出动车辆970台次。受理森林案件20起,查处16起。立刑事案件18起,破14起,抓获作案成员24人,逮捕1人,取保候审15起17人,移送起诉10起14人;受理林业行政案件68起,查处68起,处理违法人员70人次。在2019年国家森林督查中,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得到督查组的高度认可,名列全省第一。积极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社会化,不断提高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水平,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目标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65%以上。扎实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制定下发了《永兴县2019-2021年松材线虫病除治实施方案》,并与成员单位签订了《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投入资金125万元,完成除治枯死松木3896株,清除枯死松木1000余吨,松材线虫病防治效果明显。森林防火纵深推进。一是加大巡逻力度。在森林防火特防期,不间断开展巡逻,形成了县、乡、村、护林员四级联动巡查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了见烟就查、见火就抓。全年共出动巡逻巡查车辆约800台次2000人次进行巡查巡逻工作。二是加强重点人群监管。对痴、呆、傻等重点人群,各乡镇进行摸底造册,落实监管责任人和监管措施,跟踪监管,确保监管到位。三是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组织乡镇(街道)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全县完成森林火灾隐患整改55处,其中,修建防火隔离带6条,组织实战演练消除隐患17处,人工清除杂草11处,加强巡逻和火源管控21起。四是实行森林防火定点值守。清明和国庆期间,在林区入口、坟墓集中地、景区路口等重要地段共设立防火值勤点785个,安排值守人员1708人,严密布控林区、墓区和进山入林口,对进山扫墓群众所携带的鞭炮、纸钱、香烛等祭祀物品进行查收。五是严厉打击违禁用火。对违禁野外用火行为,能拘留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不能拘留的,一律顶格处罚;触犯刑律的,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全年共立案查处涉火案件6起,其中行政立案1起,行政拘留1人;刑事立案5起,刑事拘留4人。今年全县发生森林火灾5起,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0.9‰以内,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整体局势平稳。

3、生态产业在结构优化中迸发活力

按照市委市政府“产业主导、全面发展”的战略部署,着力抓争资、促发展,推动林业转方式、调结构,全县林业产业迸发出强劲活力。2019年,我县林业总产值达43.7亿元,较去年增长8.8%。油茶产业发展迅猛。通过争取,今年我县再次获评全省2019-2020年茶油大县,该项目将为我县油茶产业发展带来中央资金投入1800万元,截至目前,已到位900万元。全年完成油茶新造1万亩、幼抚3.5万亩、培育良种苗木35万株。全县现共有油茶面积63.3万亩,年均产茶籽27348吨,折合茶油5972吨,年产值达7.1亿元。林下经济来势良好。借势我县被评为“全省首批省级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的契机,着力推进以林禽、林畜、林菌、林药、花卉苗木和生态农家乐等为主的林下经济发展,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宽林农增收致富渠道。目前,全县共有合作社(公司、种植大户)284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3家,省级以上合作社12家,市级龙头企业5家。2019年全县林下经济产值现已达4.6亿元,较去年增长20%。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2019年,我单位财务运行情况总体较好,细化了各类支出,但在部门决算编制时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因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但会计科目处理支出项目时非常细,导致决算编制数据准确度不是足够合理。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同时,根据县财政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务网上对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绩效评价等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进行公开。

(二)建议

1.细化决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决算的编制。进一步强化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加强费用支出的审核把控;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支出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19年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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