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8 15:38 来源:永兴县林业局 作者:计财股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1〕8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0分,现将有关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2010年县委县政府对我局的职能、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明确的主要职能有14项: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和国土绿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定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有关县级规定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测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县级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4、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国家、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承担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审批。指导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查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县级规定,拟订全县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石漠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石漠化影响的核查,组织、指导石漠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7、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与运输,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出口和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8、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9、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0、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拟订林业产业县级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11、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2、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拟订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提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申报全县林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基本建设;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3、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永兴县林业局内设机构5个股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资源林政法规股、造林股、政工室。直属事业单位:县森林动植物管理站、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林地林权管理站、县生态公益林管理站、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林业产业管理站、县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油茶科学研究所、乡镇林业管理站19个,基层木材检查站4个。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981.35万元,实际支出2707.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3.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214.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940.77万元(其中其他支出14.62万元),实际支出906.77万元,其中2020年度林地变更调查17万、森林防火及生态公益林公共管护270.15万元;古树名木保护挂牌5万元、县级公益林补偿及省级以上公益林差额补偿434.37万元、松材线虫病除治161.63万元,非税征收成本14.62万元,规范油茶采摘公告4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编制213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制1名,全额事业编制200名。实有在职人数213人(包括1名自收自支人员),离退休94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

1、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度收入预算4099.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5.3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30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148.92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上年结余30万元。

2020年度支出预算412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2981.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40.77 万元;政府统筹支出207.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7.96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31.7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下降74.95%。

(二)预算执行

2020年度本年收入364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8.0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0年度支出合计364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7.32万元;项目支出940.7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020年,我局没有新建楼堂馆所,也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20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214.17万元。

“三公经费”,2020年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3台),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公务接待45批,共计508人,完成预算的100%。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3.41万元,下降30.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2万元,下降3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9万元,下降29.95%。

政府采购,2020年实际政府采购18.44万元,执行率为100%。

2020年,我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对已有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新增部分制度,完善了《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手册》。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我局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规定内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四) 预算支出绩效

1、生态保护取得新成效。立足新发展阶段,把生态保护修复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资源管理职责,切实将生态资源保护好、修复好。一是强化林木资源保护。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边、路边、水边“三边”禁伐的要求,从严控制林木采伐审批,2020年,依法发放林木采伐蓄积3.51万立方米。深入开展了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涉林采石取土问题清理等系列专项行动,查处林业刑事案件15起、抓获违法人员15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68起、处理违法人员70人次。认真开展了森林资源和林地保护“一张图”建设,摸清了全县森林资源家底。大力加强了全县5301株古树名木的管护工作。扎实推进了生态公益林完善落界扫尾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全县67.4万亩生态公益林的监测网络,补偿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底线思维,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大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社会化,除治枯死松木10700株,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3‰的目标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65%以上。二是强化自然保护地保护。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完成了全县自然保护地的调查摸底、空缺分析、整合优化、预案编制等工作,工作成效名列全市乃至全省前茅。三是强化野生动物保护。采取“一封控四严禁”措施,强化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始终保持高压震慑;完成了全县6户养殖户的退养转型,补偿资金全部到位,全县人工养殖户思想稳定。四是强化天然林管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印发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扎实开展天然林专项补充调查,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完成天然林专项补充调查52.95万亩,经省局核查,调查合格率达93.16%。

2、生态提质释放新活力。树牢新发展理念,坚持造林、造绿、造景、造福、造富有机统一,着力打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一是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2020年完成宜林地造林2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00%,退化林修复3.2万亩、封山育林3.34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20万株。强化林木种苗结构调整和质量监管,开展了林木种苗执法专项行动,从严打击了劣质苗木上市交易,共查获制售假劣林木种苗案件13 起,收缴“四无”种苗 6万余株,确保全县良种苗木使用率达90%以上。二是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启动了西河风光带湘阴渡段美丽乡村建设,完成33.4公里的绿化美化工作;开展了马田镇水源村、洋塘乡八公分村、湘阴渡街道办石塘村、便江街道办锦里村、七甲乡四甲村等5个村的“国家森林乡村”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初审及认定。三是深入促进脆弱区生态修复。组织投入资金220余万元,完成了富家垅煤矿等9个关闭煤矿和非煤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作,复垦面积170余亩,复绿面积150余亩,种植油茶树、松树、杉木、冰糖橙等近万株。

3、生态惠民实现新突破。积极发展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一是提质油茶产业。提请县政府制定印发了《永兴县油茶产业低产林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永兴县油茶产业小作坊升级改造改造方案》等,按照“扩规模、重培育、创品牌、增效益”的总体思路,围绕油茶种植基地建设有新进展、油茶公共品牌建设有新突破、油茶产业融合发展有新亮点的目标,着力推进油茶产业规模化发展,新造油茶丰产林1万亩,油茶造林实现了扩面提质;着力推进油茶产业标准化发展,全县油茶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油茶产业行业标准、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科技培训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着力推进油茶产业品牌化发展,整合我县目前已有知名度较高的“金陵乡”、“泰宇”等茶油品牌作为子品牌,启动打造“中苞红球”地理标志产品全县油茶公共品牌建设,永兴茶油产品在全国知名度和认同度得到逐步提升;着力推进油茶产业科技化发展,加快与省林科院建立油茶科研战略合作,加强县油科所的科研设施建设,全县油茶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力度不断加大;着力推进油茶产业庄园化发展,科学规划油茶庄园布局,制定奖补政策给予倾斜支持,积极组织开展试点示范,“永兴油茶产业示范园”稳步推进,油茶企业、大户和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油茶庄园建设热情高涨;着力推进油茶产业示范化发展,重点建设了马田、高亭司、金龟、黄泥等4个油茶种植示范乡镇,马田枣子、高亭司大杨、金龟清水、黄泥杨家等 4个油茶示范村,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截至2020年底,全县油茶林面积达66.65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32.92%,其中新造标准示范林10.74万亩、盛产油茶林34.53万亩、低产油茶林21.23万亩。共有油茶造林公司15家、油茶专业合作社28个、油茶造林大户85户,2020年产油茶籽46153.4吨、同比增长24.3%,折合产茶油11542.7吨、同比增长49.5%,产值达13.9亿元、同比增长43.3%。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单位财务运行情况总体较好,细化了各类支出,但在部门决算编制时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因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但会计科目处理支出项目时非常细,导致决算编制数据准确度不是足够合理。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同时,根据县财政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务网上对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绩效评价等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进行公开。

(二)建议

1.细化决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决算的编制。进一步强化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加强费用支出的审核把控;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支出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永兴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永兴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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