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7 16:14 来源:永兴县林业局 作者:计财股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1〕8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0分,现将有关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2019年县委、县政府对我局的职能、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明确的主要职能有15项:

1、负责林业(含草原,下同)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执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执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采、驯养繁育、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并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有关工作,负责上级委托县政府或由县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执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拟定并组织实施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永兴县林业局内设机构8个股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资源林政法规股、造林绿化股、人事股(党委办)、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改革发展股、油茶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森林防火股。直属事业单位: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油茶科学研究所、乡镇林业管理中心站7个,基层木材检查站4个。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981.35万元,实际支出2973.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8.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404.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1001.63万元,实际支出1109.85万元(其中2021年度森林督查116万、森林防火及生态公益林公共管护270.36万元;古树名木保护挂牌5万元、县级公益林补偿及省级以上公益林差额补偿420.97万元、松材线虫病除治178.9万元,非税征收成本14.62万元,规范油茶采摘公告4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100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编制216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制1名,全额事业编制203名。实有在职人数205人(包括1名自收自支人员),离退休101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

1、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预算398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3.1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37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148.81万元;其他收入11.32万元。上年结余9.71万元。

2021年度支出预算398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2981.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01.63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3.5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3.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下降0%。

(二)预算执行

2021年度本年收入4083.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3.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度支出合计408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3.41万元;项目支出1109.8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021年,我局没有新建楼堂馆所,也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21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404.56万元。

“三公经费”,2021年支出决算13.13万元,完成预算的9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3台),完成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公务接待50批,共计560人,完成预算的90.32%。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决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37万元,减少2.74%

政府采购,2021年实际政府采购22.64万元,执行率为100%。

2021年,我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对已有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新增部分制度,完善了《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手册》。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我局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规定内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四)预算支出绩效

1、全面推行林长制迈出新步伐。一是强化精准部署。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要求及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于2021年10月22日在全市率先印发了《永兴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及时精准安排部署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得到省林业局相关领导和市林业局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二是强化永兴特色。从组织架构上,增设了县级常务副林长,联系乡镇的牵头县级领导(排名第一)为副林长,明确了县林长、第一副林长、常务副林长、副林长共18名,县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18个,县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同时为便于工作稳步有效推进,我县在林长制工作委员会下拟设 “一办七组”。从主要工作任务上,在省市六大任务的基础上增加了“加快林业产业发展”这项任务,共七项重点工作任务;同时,结合永兴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为24项具体任务;从工作方式上,我县创新“林长+责任区域+基地”的工作模式,切实有效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责任。三是强化工作推进。制定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规则、“一长四员”管护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永兴县2021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要点、永兴县油茶产业红本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永兴县关于开展全县森林防火“三大一基础”活动方案、永兴县2021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等,积极筹建林长制办公室,明确了工作专班,确保林长制工作务实推进。我县林长制工作分别于10月26日在《新永兴》、10月27日在《红网》、10月28日在《郴州日报》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11月4日在郴州电视台专栏《一极六区在现场·传承红色基因推进绿色发展》播出,得到省市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2、生态保护取得新成效。立足新发展阶段,把生态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资源管理职责,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好。一是强化林木资源保护。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边、路边、水边“三边”禁伐的要求,从严控制林木采伐审批。落实全县5301株古树名木的管护工作,管护率达100%。扎实推进了生态公益林完善落界扫尾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全县67.4万亩生态公益林的监测网络。二是强化林地资源保护。相继开展了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涉林采石取土问题清理、打击各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专项行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等,重点对工业园区、交通建设、采石采矿、毁林开垦、小水电建设、森林督查小班等各类涉林违法犯罪从严打击。全年,共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52起、行政处罚52人,有效维护了林地管理秩序。三是强化森林防火。机构改革后,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加强与应急、公安、气象等部门间工作衔接和协同配合,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通过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控、强化阻隔系统建设等综合施策,织密森林防火网、筑牢森林防火墙,切实提高了森林防火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县总体防火态势平稳,年度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1‰的国标以下。四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在抓好常见森林病虫害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了松材线虫病的除治工作,全年,累计清理枯死松木11112株,工作成效得到省林业局的充分肯定,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的国标以下。五是强化自然保护地保护。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完成了全县5个自然保护地的调查摸底、空缺分析、整合优化、预案编制等工作,整合优化后保留了湖南永兴丹霞国家级森林自然公园(11880.26公顷)、湖南郴州西河湿地公园(永兴段)(235.83公顷)。

3、生态修复释放新活力。着眼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系统提质,树牢新发展理念,着力打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一是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全年,累计完成造林绿化2万亩、年度完成率均达100%,年度义务植树120万株以上,全县城镇绿化覆盖率达36.8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6平方米,森林资源总量、质量、均量得以较大幅度提升。强化林木种苗结构调整和质量监管,开展了林木种苗执法专项行动,从严打击了劣质苗木上市交易,确保全县良种苗木使用率达90%以上。二是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开展了马田镇水源村、洋塘乡八公分村、湘阴渡街道办石塘村、便江街道办锦里村、七甲乡四甲村等5个村的“国家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启动了湘阴渡33.4公里西河风光带美丽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旅游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三是深入促进脆弱区生态修复。大力加强关闭煤矿和非煤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作,完成了富家垅煤矿等4个关闭煤矿和非煤矿山复垦面积70余亩,种植油茶树、松树、杉木、冰糖橙等5000余株。四是深入推动天然林管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印发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扎实开展天然林专项补充调查,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完成天然林专项补充调查52.95万亩,经省局核查,调查合格率达93.16%。

4、生态惠民实现新突破。积极发展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一是提质油茶产业。将油茶产业纳入全县“五区并建”红本项目管理,明确了“一二三四七”五大重点工作,实行专班推进;结合全县推行林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县林长(常务副林长、副林长及乡村林长)联系油茶企业(大户)制度,构建了“林长﹢基地(企业、大户)”工作机制,切实帮助油茶企业(大户)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助推油茶产业发展;相继制定出台了《永兴县油茶产业发展规划》、《永兴县油茶茶油项目(红本)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永兴县油茶低产林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永兴县油茶生产加工小作坊升级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一系列文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油茶产业发展工作;强化了资金投入,争取“茶油大县”奖补资金1300万元用于支持全县油茶产业发展;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县政府与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签订了油茶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不断引入油茶科研项目和技术,抓好了县油科所建设,从省林木种苗中心引进5个油茶优良品种,实施新建了一个集品种对比实验、品种繁育、休闲观光于一体的花园式油茶采穗圃(面积50亩),同时联合县中南公司油茶苗木基地整合打造了120亩的油茶繁育基地;积极推广油茶优良品种,建立了2个丰产示范基地(天润健、恒昌公司),加大油茶低产林的抚育改造、品种改造、更新改造力度,建立了源和、天润健、湖南全盛农林公司等3个油茶低产林改造示范基地;培养油茶栽培技术骨干140余名,并在油茶主产区乡镇建设了13个(500亩以上)科技推广示范基地;积极推动油茶规模化经营管理,在金龟镇清水村、轮泉村、山下村油茶示范基地建设中,探索建立了“公司+林户”、“合作社+林户”的经营模式,实现油茶种植管理由散户经营向公司、合作社集中经营转变,实现种植经营规模化。全年,新造油茶林1万亩、改造油茶低产林3.85万亩,改造建设5个高标准油茶小作坊,产茶油12786.5吨、产值达15.24亿元,居全省前列。二是培优林下经济。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采取“企业+基地+农户、“基地+合作社+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森林生态农家乐”等模式,着力推进林粮、林药、林畜、林禽、林菌、林苗、林闲等模式为主的林下经济和庄园经济发展,全县共培育合作社(公司、种植大户)286家,各类林下种植面积2.6万余亩,林下经济产值突破3亿元。三是服务中心发展。积极开展重点项目占用林地报批服务,共办理60宗、面积122.5公顷林业用地手续,为全县重点项目成功落地提供了林地保障。扎实抓好了行业扶贫工作,通过项目资金帮扶、聘用贫困户担任护林员帮扶、组织涉林企业利益联结贫困户帮扶等帮扶措施,为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单位财务运行情况总体较好,细化了各类支出,但在部门决算编制时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因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但会计科目处理支出项目时非常细,导致决算编制数据准确度不是足够合理。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同时,根据县财政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务网上对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绩效评价等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进行公开。

(二)建议

1.细化决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决算的编制。进一步强化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加强费用支出的审核把控;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支出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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