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市场监管业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7 08:38 来源: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作者: 【字体: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市场监管业务专项是指上级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支持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市场监管业务,促进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项目有关文件依据湘办发〔2015〕25号、湘财行〔2015〕29号、湘政办发〔2017〕51号、永办发〔2019〕38号等文件。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切实维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促进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着力标准认证、计量检定和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引导、培育名优品牌,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四是强化消费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市场综合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市场监管专项整治36次;强化消费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拟完成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监管700批次,及时处(受)理消费投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初设定市场监督管理各项目标全面完成,市场监管效果明显,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3.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一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1)规范食品药品许可登记。坚持从严许可与指导帮扶相结合,受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申报。截止至12月4日,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779家,小餐饮经营许可证200家。累计全县共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4915家,小餐饮经营许可证647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7家。加强对新办药店的现场审查,为新办的药店12家核发了许可证。

(2)认真履职,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及市局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行动,重点加强食品市场监督检查,突出大型食品生活超市,安排人员按区域进行巡查。二是认真履职,分工合作。对全县农贸市场、餐饮服务提供者、超市进行巡查,督促市场举办方、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销售者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农贸市场检查,督促暂时休市。共检查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14家次、网络经营户226家次;检查餐饮单位4652家次、检查食品经营者6412家次,受理食品相关投诉举报136起,有效处置131起。三是市场环节和食品监测疫情防控工作。共检查市场211个次,水产品店与冷冻库318家次,餐饮服务单位226家次,食品经营户及食品超市314家次,市场内摊位271户次,共下架、封存冷冻食品及海鲜产品1612.5公斤(涉及9家经营者)。对全县全覆盖采样,其中经营场所156家次、食品样品466批、环境样品96批、从业人员224批,检验结果全部为阴性。

(3)多方出击,有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和无证无照综合整治工作。共检查学校食堂354家次,检查学校及周边小食品店、小餐饮店557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4份,整改到位37家,立案查处7起。二是开展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诈和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抓好食品经营者整通过围绕保健食品欺改落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食品保健食品市场环境,进一步强化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416个,下达责任整改书17份,规范引导办证23个,立案查处4起。

(4)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一是开展特殊食品及食盐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坚持自查与排查工作相结合,督促建立相关监管台账和隐患台账。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店163家次,特医食品经营店11家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店221家次,食盐经营店36家次,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数15个,责令经营主体整改13家,开展现场宣传活动1场次,立案查处6起。二是开展了婴幼儿配方乳粉、固体饮料经营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共检查实体经营店512家次,及时规范专区专柜销售问题15家,在检查中共发现问题24条,责令整改经营户21家,完成隐患风险整治28家,立案查处案件6家。三是开展食品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持续开展食品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全县的食品生产企业检查59家次,排查食品生产风险隐患52条,督促生产企业整改落实到位38条,立案查处2起。四开展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共检查食品经营者3083家,发现问题208个,责令整改到位194个,已立案查处14起。

(5)监管与服务并重,确保食品市场秩序有序规范。一是强化食品办案。持续加大食品执法力度,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到目前为止,办案96起,罚没金额84.88万元。二是强化指导服务。深入企业、店铺,面对面地交流,听取存在的困难与建议,结合职能,有效指导与提供帮助,从食品许可、原料进货、生产经营过程、食品销售、服务质量等方面予以帮助。截至目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复工复商达到97%以上。

(6)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开展对254家零售药店35家二级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日常监管,出动执法人员526人次,发现问题13条,下达责令改正13份。;二是开展了医用氧分子筛制氧、植入介入性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集中整治、中药饮片、村卫生室药品、生物制品、“终止妊娠和促排卵药品”和计划生育避孕药具、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189余次,实施药品委托抽检5批次,立案2起。全县涉药涉械单位检查覆盖率、举报投诉查处率和违法案件查处率均达100%,较好地规范了药品、维护了全县的药械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二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我局精心谋划、广泛宣传、强化督导、优化服务,举全局之力,抓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截至目前,企业年报率为90.5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73.3%,个体工商户应年报率27%。同时,强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构建信用监管新机制。今年以来共办理企业(含农专)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64户次,37户个体工商户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2)牵头抓好疫情防控期间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工作。根据《郴州市商户有序复商营业指导意见》“属低风险区域,除不符合安全和疫情防控要求的商户外,应全面复工复产”和指挥部相关规定,分别拟写了《关于商户复商营业的工作提示》和《关于餐饮业复商营业的通知》,明确了商户和餐饮业复商营业的基本要求,积极帮助和指导广大商户全面复商营业。

(3)企业监管工作。一是创新日常监管工作机制。改变传统的市场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确保监管执法的科学性、公平性,共抽查工作13个批次211家市场主体,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示,完成率100%。二是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利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宣传单、手册2600册,悬挂横幅9副,设置展板1个,LED广告屏滚动播放处非宣传标语、公益广告25条。三是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线索摸排工作。共排查寄卖典当行27户次、小额贷款公司(含投资中介机构)71户次,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4)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是知识产权分中心成立。联合县开发区、湖南智周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积极申报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经省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永兴分中心,为推动我县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支撑;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大力提倡创新文化,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开辟专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进行宣传;三是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共检查市场主体30家,立案4起,罚款2.48万元;四是积极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引导帮助企业申报专利和商标,截至3季度,全县商标申请412件,注册192件,有效注册量1878件。

(5)开展预付式消费违规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主要针对商场、超市、餐饮、美容美发、洗染、健身、洗车等预付消费现象普遍、侵害消费者权益多发高发的行业和市场经营主体。重点打击销售“预付卡”经营者未按照事先约定或承诺、以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地址、“霸王条款”等为由不履行法定义务。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检查市场主体25户,下达整改通知2户。

(6)全力有序配合做好“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事件处置工作。一是做好涉固体饮料投诉登记受理。1月至今共受理登记涉固体饮料消费投诉98件。其中涉“倍氨敏”67件(经查实7人无消费凭证本人自愿放弃赔偿请求),涉“舒儿呔”21件,其他品牌产品10件。接诉后,消保股立即进行受理登记并及时上报。二是做好涉诉儿童体检登记汇总。按照处置工作组人文关怀的要求,及时安排所有涉诉儿童到永兴县人民医院进行免费体检并将情况准确汇总上报。三是全力做好涉诉人员调处工作。及时与诉求双方沟通,经调解,涉“倍氨敏”投诉60人和“舒儿呔”21人全部处置到位。

(7)开展广告专项整治。一是开展了导向广告整治。加强了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互联网媒介以及电视广告监测。共检查广告313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6条,约谈广告经营户2家,目前6条违法广告已全部拆除;二是开展了农村户外广告整治。对全县农村重点场所开展了农村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共检查户外广告289条,清理未经审批广告10条,涉嫌轻微违法广告3条,已责令改正。三是开展了疫情期间广告工作监管。重点开展了对野生动物、活禽交易方面广告监管,是否存在野生动物交易公告;市场价格广告监管,是否存在发布防疫用品和商品乱涨价广告;药品、医疗、消毒杀菌用品广告监管,是否存在宣传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药品、医疗处方;食品、保健品广告监管,宣传具有治疗效果、夸大行为广告。

(8)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一是开展电取暖器隐患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电取暖器具产品质量及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流通领域电取暖器经营单位62户,收缴不合格电取暖器12台,并联合永兴消防大队进行销毁;二是开展儿童学生用品及消费品专项整治。开展了以学校周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城乡接合部从事儿童学生用品及日用消费者的经营户。共检查81家,发现问题10个,并责令其改正到位;三是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开展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烟花爆竹7个批次。对全县1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45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到“三无”产品一千余箱,对“三无”进行销毁。四是开展粉煤灰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对我县从事混凝土生产企业的预伴混凝土产品质量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粉煤灰5批次,矿粉2批次,预伴混凝土4批次,目前正在检查当中。通过检查混凝土和使用粉煤灰质量,倒查销售企业是否存在违法添加和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9)开展不公平合同条款专项整治。开展了不公平合同条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房地产、银行、保险、美容会所、餐饮、旅游等重点领域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共检查经营单位56户,检查合同145份,发现问题2起,以全部整改到位。

(10)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企业名称、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最多跑一次”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市场主体23496户(其中企业4932户,个体工商户18564户)。今年新增市场主体3085户(其中新增企业792户,新增个体工商户2229)。已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3282户,已发电子营业执照3225个,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登记1063户,完成名称自主申报916个,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数量480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1)标准化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由我县企业荣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润碲业有限公司、鑫裕环保镍业有限公司主导,我局参与起草的《回收铋原料(GB/T39148)》《回收碲原料(GB/T39148)》《回收硒原料(GB/T39148)》三项国家标准,于2020年10月11日经国家标准委员会正式发布;二是加强《永兴冰糖橙标准》的宣贯力度。组织冰糖橙种植专业合作社学习贯彻《永兴冰糖橙标准》,要求全县冰糖橙种植户严格按照《永兴冰糖橙标准》组织冰糖橙的生产和管理,提升品牌影响力;三是继续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全县到目前为止已有115家企业391项标准,涵盖417个产品的自我声明公开。

(2)加快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大力推进“郴州品牌”工程,组织2家企业作为驰名商标培育企业,开展驰名商标的创建工作,提高企业品牌意识。组织7家重点骨干企业开展了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9家重点企业开展了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引导培育管理规范、经济社会效益好的企业积极参与郴州市市长质量奖创建工作,其中郴州晶讯光电有限公司、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已进入2020年第十届郴州市市长质量奖入围名单。

(3)加强推进质量强县工作。一是督促质量强县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情况制定出台了相应的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方面开展了质量提升工作,大力推进全县质量提升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为了更好地开展永兴县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根据《永兴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草拟了《永兴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为下一步开展“永兴县县长质量奖”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强化宣传,提高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60条,接受咨询200余人次。二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28家,发现问题70个,已整改到位69个,1个正在整改中。三是开展了电梯安全知识培训暨应急演练救援活动。全县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电梯维保人员、消防大队队员及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等120余人参加;四是积极推进气瓶信息化工作,邀请市局领导和技术专家对我县的旭升、正达、鲤鱼塘、马田4家石油液化气充装站负责人进行集体动员,正式启动石油液化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工程。目前为止共录入气瓶21555余支。五是疫情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共督促湖南金润碲业有限公司、郴州和美节能有限公司、永兴县裕泰铭都居民小区等18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定期检验延期手续,并及时联系检验检测机构予以补检,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对全县568部在用电梯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规定日常维保的及时维保。未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5)计量强检工作。通过深入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民生计量检定,对县内各集贸市场和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进行免费检定,共检定调试各类计量器具2216批次,其中,检定加油站126家,检定加油机468台,检定加油枪960枪;检定集贸市场、超市台秤1256台次。在检定过程中严格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和检定证书的出具工作,做到公平公正,确保量值准确可靠,为消费者创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四是其他工作

(1)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结合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创新宣传形式,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短片、主题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宣传手册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2020年消费维权主题“凝聚你我力量”及消费维权知识。期间共播放短片标语200户次,悬挂宣传横幅30条、发放宣传手册2000份,张贴宣传海报150份,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对工作成效、措施进行宣传,撰稿57篇,在上级各类新闻媒体及网站刊载稿件169篇次。

(2)做好投诉举报纠纷处理工作。及时受理各类投诉举报,规范进行分流转办。1—12月共受理调处各类消费投诉举报898件。其中办结县长信箱、市长热线共211件,全国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共474件,接待来人来电来信投诉举报共18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

(3)有效开展产商品检验检测。到目前为止,共完成食品类委托检验302批次,快检372批次,查验冶炼企业申报的资源资综合利用原料168批次。

(4)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执法办案。一是业务指导,提升办案能力。通过案件核审过程中指导、案审会交流、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要求更高。二是严格案件核审,保证案件质量。在案件审查工作中,法规股依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在认真把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关口的同时,规范执法文书,提高案件质量,以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的要求。全局共办理案件149件,下达罚没款356.92余万元。2016年至今,无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市场监管业务专项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确认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通过分析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评价对项目资金投入是否实现了社会效应。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坚持真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2.绩效指标体系

在参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考虑市场监管业务工作涉及的目标要求,重点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设计,其中“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尽量做到量化;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等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按县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量化分级管理,对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与分析,并制定项目评价实施方案,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报财政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

采取听情况、问问题、看账目,对社会公众调查等形式开展考评。

3.分析评价

根据收集资料和现场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年初预算,县财政局已拨付市场监管业务专项资金187.23万元到位。中央省财政下达指标39.8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0年度收到县财政局拨入市场监管业务专项经费227.03万元,支付市场监管业务专项经费227.0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加强专项经费和支付制度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做好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同时注重提高资金项目的安全性,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防止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建立健全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从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评价看,项目组织实施基本到位,项目实施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政策执行良好。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控制成本,减少开支。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在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的情况下,严格控制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按进度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2)项目完成质量

制定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对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采取了必需的控制措施。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按照预期目标100%完成。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积极查办各类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及财产安全。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2020年度我局市场监管业务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对全县的各行业、各使用单位的有效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综合评价得分99分,考评等级为“优”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是继续完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绩效评价体系。学习借鉴兄弟县局的先进做法,充分发挥相关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不断健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探索设定项目个性化指标,科学合理的设置评价标准,修订完善评价指标体系,逐步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二是建立绩效评价“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将绩效预期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这三方面内容贯穿于每个项目。逐步建立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评价信息报告等制度。切实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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