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7 08:34 来源: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1〕8 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7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局机关内设15个职能股室,基层派出机构9个,所属事业单位4个,挂靠的社团机构2个,编制总数173名,2020年12月31日止在职人数16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4人。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指导、监督、统筹协调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在权限范围内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监督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订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经营、使用环节安全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地方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5.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6.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7.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8.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9.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1.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22.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3.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4.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单位构成:

1、设18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质量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第一执法队、第二执法队、第三执法队、第四执法队、第五执法队。

2、事业单位三个:永兴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永兴县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永兴县计量测试检定所、永兴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经济发展  指导中心。

3、挂靠机构二个:永兴县消费者委员会、永兴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4、派驻基层机构九个,分别为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田中心所、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亭司中心所、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便江一中心所、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便江二中心所、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湘阴渡中心所、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龟中心所、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柏林中心所、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鲤鱼塘中心所、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中心所。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2162.73  万元,实际支出 1974.2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865.9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108.2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401.03万元,实际支出369.35 万元,其中非税收入执收成本项目支出预算36万元,实际支出14.12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一般业务专项支出预223.23万元,实际支出227.03万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支出预17.5万元,实际支出18.2万元;监督抽检专项预算110万元,实际支出110万元;上年结转项目80万元,上级追加项目39.8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局编制173名,在职人数为157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0.75%。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 48.5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为34.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14.83万元,压减30%。

(二)预算执行

《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20〕7号)批复给我局2020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  2727.76万元。

2020年我局本年收入 2450.7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450.78万元),本年支出234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74.23   万元,项目支出369.35万元。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20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108.25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256.18 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 42.26 %。

2020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 34.6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 48.5 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 71.34  %。2020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19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9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

2020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修改和印发了《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为规范程序管理,配套印发了《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车辆管理办法》等制度,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我局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20年8月25日,我局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有关事项的函》的文件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职责履行及效益

1、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1)规范食品药品许可登记。坚持从严许可与指导帮扶相结合,受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申报。截止至12月4日,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779家,小餐饮经营许可证200家。累计全县共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4915家,小餐饮经营许可证647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7家。加强对新办药店的现场审查,为新办的药店12家核发了许可证。

(2)、认真履职,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及市局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行动,重点加强食品市场监督检查,突出大型食品生活超市,安排人员按区域进行巡查。二是认真履职,分工合作。对全县农贸市场、餐饮服务提供者、超市进行巡查,督促市场举办方、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销售者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农贸市场检查,督促暂时休市。共检查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14家次、网络经营户226家次;检查餐饮单位4652家次、检查食品经营者6412家次,受理食品相关投诉举报136起,有效处置131起。三是市场环节和食品监测疫情防控工作。共检查市场211个次,水产品店与冷冻库318家次,餐饮服务单位226家次,食品经营户及食品超市314家次,市场内摊位271户次,共下架、封存冷冻食品及海鲜产品1612.5公斤(涉及9家经营者)。对全县全覆盖采样,其中经营场所156家次、食品样品466批、环境样品96批、从业人员224批,检验结果全部为阴性。

(3)多方出击,有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和无证无照综合整治工作。共检查学校食堂354家次,检查学校及周边小食品店、小餐饮店557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4份,整改到位37家,立案查处7起。二是开展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诈和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抓好食品经营者整通过围绕保健食品欺改落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食品保健食品市场环境,进一步强化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416个,下达责任整改书17份,规范引导办证23个,立案查处4起。

(4)、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一是开展特殊食品及食盐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坚持自查与排查工作相结合,督促建立相关监管台账和隐患台账。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店163家次,特医食品经营店11家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店221家次,食盐经营店36家次,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数15个,责令经营主体整改13家,开展现场宣传活动1场次,立案查处6起。二是开展了婴幼儿配方乳粉、固体饮料经营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共检查实体经营店512家次,及时规范专区专柜销售问题15家,在检查中共发现问题24条,责令整改经营户21家,完成隐患风险整治28家,立案查处案件6家。三是开展食品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持续开展食品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全县的食品生产企业检查59家次,排查食品生产风险隐患52条,督促生产企业整改落实到位38条,立案查处2起。四开展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共检查食品经营者3083家,发现问题208个,责令整改到位194个,已立案查处14起。

(5)、监管与服务并重,确保食品市场秩序有序规范。一是强化食品办案。持续加大食品执法力度,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到目前为止,办案96起,罚没金额84.88万元。二是强化指导服务。深入企业、店铺,面对面地交流,听取存在的困难与建议,结合职能,有效指导与提供帮助,从食品许可、原料进货、生产经营过程、食品销售、服务质量等方面予以帮助。截至目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复工复商达到97%以上。三是强化食品抽检。按照省市局分配的抽检任务,已制定抽检计划,实施抽检136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100批次,食品260批次,已全部完成。通过食品抽检,查摆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6)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开展对254家零售药店35家二级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日常监管,出动执法人员526人次,发现问题13条,下达责令改正13份。;二是开展了医用氧分子筛制氧、植入介入性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集中整治、中药饮片、村卫生室药品、生物制品、“终止妊娠和促排卵药品”和计划生育避孕药具、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189余次,实施药品委托抽检5批次,立案2起。全县涉药涉械单位检查覆盖率、举报投诉查处率和违法案件查处率均达100%,较好地规范了药品、维护了全县的药械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2、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我局精心谋划、广泛宣传、强化督导、优化服务,举全局之力,抓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截至目前,企业年报率为90.5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73.3%,个体工商户应年报率27%。同时,强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构建信用监管新机制。今年以来共办理企业(含农专)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64户次,37户个体工商户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2)牵头抓好疫情防控期间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工作。根据《郴州市商户有序复商营业指导意见》“属低风险区域,除不符合安全和疫情防控要求的商户外,应全面复工复产”和指挥部相关规定,分别拟写了《关于商户复商营业的工作提示》和《关于餐饮业复商营业的通知》,明确了商户和餐饮业复商营业的基本要求,积极帮助和指导广大商户全面复商营业。

(3)企业监管工作。一是创新日常监管工作机制。改变传统的市场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确保监管执法的科学性、公平性,共抽查工作13个批次211家市场主体,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示,完成率100%。二是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利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宣传单、手册2600册,悬挂横幅9副,设置展板1个,LED广告屏滚动播放处非宣传标语、公益广告25条。三是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线索摸排工作。共排查寄卖典当行27户次、小额贷款公司(含投资中介机构)71户次,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4)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是知识产权分中心成立。联合县开发区、湖南智周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积极申报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经省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永兴分中心,为推动我县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支撑;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大力提倡创新文化,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开辟专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进行宣传;三是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共检查市场主体30家,立案4起,罚款2.48万元;四是积极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引导帮助企业申报专利和商标,截至3季度,全县商标申请412件,注册192件,有效注册量1878件。

(5)开展预付式消费违规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主要针对商场、超市、餐饮、美容美发、洗染、健身、洗车等预付消费现象普遍、侵害消费者权益多发高发的行业和市场经营主体。重点打击销售“预付卡”经营者未按照事先约定或承诺、以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地址、“霸王条款”等为由不履行法定义务。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检查市场主体25户,下达整改通知2户。

(6)全力有序配合做好“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事件处置工作。一是做好涉固体饮料投诉登记受理。1月至今共受理登记涉固体饮料消费投诉98件。其中涉“倍氨敏”67件(经查实7人无消费凭证本人自愿放弃赔偿请求),涉“舒儿呔”21件,其他品牌产品10件。接诉后,消保股立即进行受理登记并及时上报。二是做好涉诉儿童体检登记汇总。按照处置工作组人文关怀的要求,及时安排所有涉诉儿童到永兴县人民医院进行免费体检并将情况准确汇总上报。三是全力做好涉诉人员调处工作。及时与诉求双方沟通,经调解,涉“倍氨敏”投诉60人和“舒儿呔”21人全部处置到位。

(7)开展广告专项整治。一是开展了导向广告整治。加强了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互联网媒介以及电视广告监测。共检查广告313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6条,约谈广告经营户2家,目前6条违法广告已全部拆除;二是开展了农村户外广告整治。对全县农村重点场所开展了农村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共检查户外广告289条,清理未经审批广告10条,涉嫌轻微违法广告3条,已责令改正。三是开展了疫情期间广告工作监管。重点开展了对野生动物、活禽交易方面广告监管,是否存在野生动物交易公告;市场价格广告监管,是否存在发布防疫用品和商品乱涨价广告;药品、医疗、消毒杀菌用品广告监管,是否存在宣传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药品、医疗处方;食品、保健品广告监管,宣传具有治疗效果、夸大行为广告。

(8)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一是开展电取暖器隐患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电取暖器具产品质量及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流通领域电取暖器经营单位62户,收缴不合格电取暖器12台,并联合永兴消防大队进行销毁;二是开展儿童学生用品及消费品专项整治。开展了以学校周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城乡接合部从事儿童学生用品及日用消费者的经营户。共检查81家,发现问题10个,并责令其改正到位;三是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开展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烟花爆竹7个批次。对全县1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45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到“三无”产品一千余箱,对“三无”进行销毁。四是开展粉煤灰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对我县从事混凝土生产企业的预伴混凝土产品质量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粉煤灰5批次,矿粉2批次,预伴混凝土4批次,目前正在检查当中。通过检查混凝土和使用粉煤灰质量,倒查销售企业是否存在违法添加和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9)开展不公平合同条款专项整治。开展了不公平合同条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房地产、银行、保险、美容会所、餐饮、旅游等重点领域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共检查经营单位56户,检查合同145份,发现问题2起,以全部整改到位。

(10)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企业名称、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最多跑一次”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市场主体23496户(其中企业4932户,个体工商户18564户)。今年新增市场主体3085户(其中新增企业792户,新增个体工商户2229)。已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3282户,已发电子营业执照3225个,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登记1063户,完成名称自主申报916个,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数量480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3、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1)标准化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由我县企业荣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润碲业有限公司、鑫裕环保镍业有限公司主导,我局参与起草的《回收铋原料(GB/T39148)》《回收碲原料(GB/T39148)》《回收硒原料(GB/T39148)》三项国家标准,于2020年10月11日经国家标准委员会正式发布;二是加强《永兴冰糖橙标准》的宣贯力度。组织冰糖橙种植专业合作社学习贯彻《永兴冰糖橙标准》,要求全县冰糖橙种植户严格按照《永兴冰糖橙标准》组织冰糖橙的生产和管理,提升品牌影响力;三是继续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全县到目前为止已有115家企业391项标准,涵盖417个产品的自我声明公开。

(2)加快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大力推进“郴州品牌”工程,组织2家企业作为驰名商标培育企业,开展驰名商标的创建工作,提高企业品牌意识。组织7家重点骨干企业开展了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9家重点企业开展了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引导培育管理规范、经济社会效益好的企业积极参与郴州市市长质量奖创建工作,其中郴州晶讯光电有限公司、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已进入2020年第十届郴州市市长质量奖入围名单。

(3)加强推进质量强县工作。一是督促质量强县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情况制定出台了相应的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方面开展了质量提升工作,大力推进全县质量提升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为了更好地开展永兴县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根据《永兴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草拟了《永兴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细则》,为下一步开展“永兴县县长质量奖”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强化宣传,提高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60条,接受咨询200余人次。二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28家,发现问题70个,已整改到位69个,1个正在整改中。三是开展了电梯安全知识培训暨应急演练救援活动。全县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电梯维保人员、消防大队队员及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等120余人参加;四是积极推进气瓶信息化工作,邀请市局领导和技术专家对我县的旭升、正达、鲤鱼塘、马田4家石油液化气充装站负责人进行集体动员,正式启动石油液化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工程。目前为止共录入气瓶21555余支。五是疫情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共督促湖南金润碲业有限公司、郴州和美节能有限公司、永兴县裕泰铭都居民小区等18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定期检验延期手续,并及时联系检验检测机构予以补检,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对全县568部在用电梯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规定日常维保的及时维保。未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5)计量强检工作。通过深入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民生计量检定,对县内各集贸市场和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进行免费检定,共检定调试各类计量器具2216批次,其中,检定加油站126家,检定加油机468台,检定加油枪960枪;检定集贸市场、超市台秤1256台次。在检定过程中严格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和检定证书的出具工作,做到公平公正,确保量值准确可靠,为消费者创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单位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与分管领导分别带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起到全县各个农贸市场、寄卖行、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共对全县42个农贸市场6111余户经营单位进行摸排,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共悬挂横幅10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

5、精准扶贫工作。一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全局所有帮扶责任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湖南脱贫攻坚重要批示精神。把其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以局务会、党组会议、集中学习等形式,结合本局实际开展专题学习讨论;二是强化专题研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以上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扶贫工作;三是开展了贫困户节前慰问活动。春节前对所有250户结对帮扶贫困户送去米油,共计2.75万元;四是开展了消费扶贫工作。以工会名义集体购买、自行购买等方式购买贫困户的商品,共计9.5万元。五是经费保障。共拨付洋塘乡帮扶资金16万元,拨付大布江乡帮扶资金3万元,解决所联系村资金问题。

6、队伍建设工作

(1)强化班子建设。我局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中心任务来抓。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召开局务会、每月召开党组会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专题教育等,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继续实行轮值局长制度,每月由一名副职领导担任轮值局长,履行作风纪律督查、月工作点评等工作职责,实行本制度,强化了班子建设,推动了工作有效开展。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专门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局属各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认真做好例行廉政、任前廉政、提醒谈话等工作,开展了“一把手”找副职领导、副职领导找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活动,共廉政谈话118人次。

(3)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措施。坚持以问题导向,查摆整改传压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破解自身建设难题;勇于担当实干,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只有提高了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才能够以新面貌、新风气来做工作、来为群众服务,用实际行动净化党员干部队伍、纯洁干部队伍风气。

(4)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一是规范完善制度建设。完善了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学习计划、“三会一课”计划、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党员积分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二是加强抓好支部补选和党委换届工作。由于人员变动,5个支部根据党委要求分别召开支部大会,补选了支部委员。按程序进行党委换届,目前正在筹备中。三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义务捐款、党费交纳、到便江街道惠民路社区和家属区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开展“亲帮亲、户帮户、支部联百户”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为洋塘乡、大布江乡、高亭司镇解决公益性岗位资金8400元,慰问困难群众14户,慰问物资折款3000余元。慰问困难群众,送去大米、食用油等物资折款840元。四是参加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举办的“学用新思想,建功新时代”党建理论知识竞赛。

(5)强化教育培训。按照组织部要求,有104人下载使用“学习强国”教育培训网络学习,多人的计分名列前茅。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局组织119人次参加了县里和市局组织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互联网+监管”等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业务能力。

6、其他工作

(1)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结合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创新宣传形式,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短片、主题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宣传手册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2020年消费维权主题“凝聚你我力量”及消费维权知识。期间共播放短片标语200户次,悬挂宣传横幅30条、发放宣传手册2000份,张贴宣传海报150份,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对工作成效、措施进行宣传,撰稿57篇,在上级各类新闻媒体及网站刊载稿件169篇次。

(2)做好投诉举报纠纷处理工作。及时受理各类投诉举报,规范进行分流转办。1—12月共受理调处各类消费投诉举报898件。其中办结县长信箱、市长热线共211件,全国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共474件,接待来人来电来信投诉举报共18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

(3)有效开展产商品检验检测。到目前为止,共完成食品类委托检验302批次,快检372批次,查验冶炼企业申报的资源资综合利用原料168批次。

(4)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执法办案。一是业务指导,提升办案能力。通过案件核审过程中指导、案审会交流、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要求更高。二是严格案件核审,保证案件质量。在案件审查工作中,法规股依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在认真把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关口的同时,规范执法文书,提高案件质量,以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的要求。全局共办理案件149件,下达罚没款356.92余万元。2016年至今,无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五)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我局成立了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分管领导及责任股室,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手册,包含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计机构管理制度、重大项目资金议事决策规则、内部控制关键岗位管理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资产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合同业务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办公费管理细则、会议费管理细则、培训费管理细则、公务接待费管理细则、差旅费管理细则、评价与监督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绩效管理。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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