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市场监管业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6 16:19 来源: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市场监管业务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市场监管业务专项是指上级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支持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市场监管业务,促进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项目有关文件依据湘办发[2015]25号、湘财行[2015]29号、湘政办发[2017]51号、永办发[2019]38号等文件。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切实维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促进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着力标准认证、计量检定和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引导、培育名优品牌,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四是强化消费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市场综合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强化消费维权,及时处(受)理消费投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初设定市场监督管理各项目标全面完成,市场监管效果明显,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年初预算,县财政局已拨付市场监管业务专项资金 223.23万元到位,其中中央省财政下达指标3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到县财政局拨入市场监管业务专项经费223.23万元,支付市场监管业务专项经费222.9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加强专项经费和支付制度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做好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同时注重提高资金项目的安全性,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防止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

4.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建立健全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从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评价看,项目组织实施基本到位,项目实施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政策执行良好。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控制成本,减少开支。按进度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对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采取了必需的控制措施。按照预期目标100%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市场监管业务专项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确认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通过分析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评价对项目资金投入是否实现了社会效应。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坚持真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2.绩效指标体系

在参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考虑市场监管业务工作涉及的目标要求,重点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设计,其中“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尽量做到量化;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等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按县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量化分级管理,对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与分析,并制定项目评价实施方案,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报财政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

采取听情况、问问题、看账目,对社会公众调查等形式开展考评。

3.分析评价

根据收集资料和现场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

1.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创佳绩。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企业开办更加便利,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测评中取得了优异成绩,2021年底全县实有市场主体25302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4.30%,其中企业5577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8.71%,个体工商户19725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3.12%;2021年新增市场主体3191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2.28%,其中新增企业904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6.49%,新增个体工商户2287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1.40%。一是全面实现了一站式并联办。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再造办事流程,实现了“企业设立、刻制印章、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银行开户预约”等六个部门事项“一套表单、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的一站式并联办理,极限降低了企业开办成本,企业开办实现零费用。二是全面推行高效化马上办。深入推动“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审核合一”等服务创新,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审批)制、网上提交即时预审等便民措施,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企业开办实现即到即办。三是全面推进电子化网上办。全面推进“网上办”和“跨省通办”服务,企业开办实现零见面、随地办。四是全面实行简易化便利办。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进一步精简环节、优化流程,企业开办更加简便。

(二)服务高质量发展建新功。一是标准化建设实现新突破。指导园区企业荣鹏公司、鑫裕公司、金润公司主导制定的回收铋原料(GB/T39148-2020)、回收碲原料(GB/T39149-2020)、回收硒原料(GB/T39150-2020)三项标准评定为国家标准,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实现了由我县企业制定的标准评定为国家标准的零突破,为企业争取到位省、市财政奖励资金46.2万元。二知识产权实现新增长。向省知识产权局争取专项资金20万元,在县经济开发区设立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服,全年共举办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活动共4期,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资料2800余份,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综合服务2835人次,指导企业申报各项专利616项,专利授权699项,注册商标231件,目前,全县有效注册商标量2225件,有效发明专利62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15件,排全市第四名。精心服务“永兴冰糖橙”地理标志产品申报成功,指导7家企业申请了“永兴冰糖橙”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铁拳”行动,全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办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7起,罚款14.8万元。三是品牌建设实现新提升。围绕大力推进“郴州品牌”工程和质量强县战略,实施品牌升级工程,推进落实《永兴县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夯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质量管理创新,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按照湖南名牌产品申报目录及要求,认真梳理企业情况,主动走访相关企业1200余家,宣贯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业创建品牌的意识,组织5家企业开展了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进活动,7家重点企业开展了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组织了郴州晶讯光电有限公司参与了第十届郴州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

(三)监管安全生产强保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聚集四大重点领域,紧紧守住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全年未发生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一是食品安全严要求。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8次,悬挂宣传横幅120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000余张,培训食品相关从业人员2315人次。全面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和“护源”、“护老”、“护苗”等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以及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6815户次,督促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1012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32份,督促完成问题整改332个,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5起,罚款59.6万元。组织各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12次,共检查食品生产者35户、食品经营者474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4起,罚款29.8万元,简易处罚45起。科学制定抽检计划,有序推进食品抽检工作,通过食品抽检查摆食品安全隐患,全年实施快速检测540批次,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监督抽检2387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503批次,食品1884批次,合格率98%,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药品安全严管控。开展了对全县范围内涉药涉医疗器械单位的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21人次,检查涉药涉医疗器械单位645 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0 份,立案处罚药品违法案件15起,罚没收入27万余元。对全县涉药涉医疗器械单位检查覆盖率、举报投诉查处率和违法案件查处率均达100%,有效地维护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三是特种设备安全严整治。多次组织召开永兴县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安排部署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加强舆论宣传,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安全舆情动态清零。共出动执法人员1154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552家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39份,立案调查12起,经济处罚18万元,停运特种设备7台,取缔关闭相关企业1家。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严检查。突出电取暖器、电动摩托、化肥农资、纤维制品、违规营销宣传等重点工业产品和重点经营环节,全面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2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251家,抽检样品106个,检查重点场所22个,户外媒介16处,电视台1家,检查门户网站、电子商务平台3家,开展行政指导6次,检查各类户外及单页广告160条,网络广告152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起,罚款8.69万元,确保了我县工业产品质量的整体安全。

(四)维护市场秩序见成效。一是传导信用合力,事中事后监管有力度。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改革,牵头制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计划20个,部门检查实施方案20个,联合抽查计划5个,联合检查实施方案5个,抽查检查市场主体1100余户,及时公示检查情况,依法将全县659户市场主体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对15家企业和979名市、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人选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了信用综合评价,其中75名推荐人选因企业失信审查未通过,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二是展现执法威力,市场秩序监管有硬度。发放宣传手册600余册,设置展板10个,通过LED广告屏滚动播放处非宣传标语、公益广告25条,大力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护苗助老”、侵犯知识产权“铁拳”行动等专项行动,加强对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融资中介、教育培训等机构和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巡查和风险排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个,启动行政指导6起,取缔非法推销保健品骗取老人钱财窝点1个,查处市场监管领域各类执法一般程序案件154起,结案145起,简易程序案件46起,罚没款240余万元,没收、销毁各类侵权商品4895件,办结了“永兴县永旺油品贸易商行(黄文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永兴县甘诺宝力专卖店(曹志辉)虚假广告案”“郴州启恒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永兴县银都通讯商行发布违法广告案”等4起典型案例,其中“永兴县甘诺宝力专卖店虚假广告案”“永兴县永盛大米厂生产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因涉嫌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市场监管秩序进一步规范。三是发挥维权效力,维护群合法权益有温度。全面梳理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一把手把关、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回访归档、行政问责”等制度,及时精准受理,科学分流转办,确保每件必办好必回复。2021年成功调处各类消费投诉举报98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成功调处了“永兴甘诺宝力专卖店虚假宣传销售保健品案、银腾非凡游泳健身馆群体消费投诉案”等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投诉,反响良好。

2.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2021年度我局市场监管业务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对全县的各行业、各使用单位的有效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综合评价得分98分,考评等级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分配和安排合理,财政指标下达拨付及时,有效推动项目按期如质完成,但存在项目年初目标设定存在偏差,不精细化的情况。今后要继续完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绩效评价体系。学习借鉴兄弟县局的先进做法,充分发挥相关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不断健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探索设定项目个性化指标,科学合理的设置评价标准,修订完善评价指标体系,逐步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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