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市场监管业务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25 17:31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市场监管业务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市场监管业务专项是指上级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支持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市场监管业务,促进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项目有关文件依据湘办发〔2015〕25号、湘财行 〔2015〕 29号、湘政办发〔2017〕51号、永办发〔2019〕38号等文件。

  (二)项目支出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切实维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促进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着力标准认证、计量检定和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引导、培育名优品牌,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四是强化消费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市场综合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强化消费维权,及时处(受)理消费投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初设定市场监督管理各项目标全面完成,市场监管效果明显,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年初预算,县财政局已拨付市场监管业务专项资金316.41万元到位,其中中央省财政下达指标36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2年度收到县财政局拨入市场监管业务专项经费316.41万元,支付市场监管业务专项经费316.4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加强专项经费和支付制度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做好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同时注重提高资金项目的安全性,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防止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

  4.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建立健全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从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评价看,项目组织实施基本到位,项目实施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政策执行良好。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控制成本,减少开支。按进度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对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采取了必需的控制措施。按照预期目标100%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市场监管业务专项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确认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通过分析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评价对项目资金投入是否实现了社会效应。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坚持真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2.绩效指标体系

  在参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考虑市场监管业务工作涉及的目标要求,重点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设计,其中“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尽量做到量化;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等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按县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量化分级管理,对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与分析,并制定项目评价实施方案,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报财政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

  采取听情况、问问题、看账目,对社会公众调查等形式开展考评。

  3.分析评价

  根据收集资料和现场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1、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一是商事制度改革高位推进。经省局同意,我县成功争取到全省商事制度改革五项试点工作之一的吊销未注销企业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市场主体退出新机制,在全省率先对吊销未注销企业开展强制注销改革试点。自改革试点以来,我县初步确定被吊销满3年未注销的726户企业作为强制注销对象,并送达了清算(注销)催告通知,经与相关部门共同核查,最终确定对符合强制注销条件的600家企业启动了强制注销程序。目前,已作出强制注销决定的企业50家,正在进行拟强制注销告知公告的企业542家,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二是企业开办更加便利。企业开办实现了“一站式”并联办理,做到了六项联办、随到随办、半天办结。同时,坚持线上办与线下办相结合,全县新设企业1630户,全程电子化办理率95%,“一网通办”办理率达到85%。三是服务企业优质高效。成立了“高效便捷、暖心顺心”新注册企业服务办公室,创新设立了“便商之家”,实现了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一条龙服务工作机制,切实及时解决企业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服务效果受到了市场主体的广泛赞誉,典型经验得到了《中国工商时报》、《湖南日报》等媒体推介,获得了省委统战部“创新成果奖”。

  2、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成效显著。一是市场主体数量稳健增长。全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9078户,净增6112户,同期相比增长106%,其中,企业5519户,净增1335户,同期相比增长93.54%,企业占比18.99%;二是市场主体质量显著提升。新增规模以上企业6家,申报高新技术目标企业9家,已公示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5家,培育上市辅导后备企业1家,完成个转企31户(任务25户,入选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全省“现代服务税收贡献五十强”名单,全市入选3家,全部是永兴县企业。

  3、维护市场秩序强力推进。一是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广泛推进。全县23个部门启动了跨部门和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实现了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审慎包容监管得到深入推进。共制定或接收抽查任务88项,已启动任务88项,已完成任务88项,已抽取的检查人员434人次,应检查的对象1647个,已录入检查结果的对象1647个,已公示检查结果的对象1647个,记于企业名下的对象1213个,公示率100%。二是消费维权高效落实。截至目前,共受理调处各类消费投诉举报113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及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三是执法办案规范有力。共立案101起,罚没款227.5万元,全部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16年至今,无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4、高质量发展稳步提升。一是切实抓好质量强县工作。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指导6家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引导5家企业积极参与湖南名品认定工作;指导晶讯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成为第11届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二是继续加强对由我县企业制定的回收铋原料(GB/T39148-2020)、回收碲原料(GB/T39149-2020)、回收硒原料(GB/T39150-2020)三项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指导湖南粹柴粹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制定三项企业标准,16家企业完成了与国际标准对标工作,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申明公开32项。三是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纵深推进。指导湖南晶讯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项目。2022年,预计全县专利授权296件,其中发明专利21件;商标申请300件,注册210件,有效注册商标2560件。

  5、安全监管底线有效稳固。一是食品安全监管日渐强化。今年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1480张,发放小餐饮经营许可证177张,发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21张;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共抽取1404个批次,其中对53个不合格进行处置;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工作,全面清理食品经营主体情况,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包保主体台账405家(其中A级2家,B级25家,C级118家,D级260家),通过此举措,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与市场主体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了“护老”、“护苗”等一系列“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37起。二是药品安全监管规范有序。开展了农村药品、中药饮片、疫苗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涉药涉械单位860家次,立案查处20起。三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措施严格。强化培训与监管相结合,共培训企业13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437家次,下达监察指令书179份,停运特种设备23台,立案查处22起。其中一起液化气站违规充装案被省局列为典型案例。四是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常抓不懈。突出电动车、电暖器、成品油、农资、文具、体育用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工业产品,共检查相关经营单位2250家次,立案查处9起。

  四、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分配和安排合理,财政指标下达拨付及时,有效推动项目按期如质完成,但存在项目年初目标设定存在偏差,不精细化的情况。今后要继续完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绩效评价体系。探索设定项目个性化指标,科学合理的设置评价标准,修订完善评价指标体系,逐步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四、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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