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信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6 08:21 来源:县信访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1〕8号)文件精神,我局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得分95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及其他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2、承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3、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4、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5、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和措施;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县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6、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7、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内设3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加挂综合信息股牌子)、接访办信股、纠纷调处股;1个直属二级机构(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11.11万元,实际支出231.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51.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253.4万元,实际支出205.75万元,其中候访专项经费13.5万元、信访协调专项经费5.4万元、信访专项救助资金186.85万元等。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20年底,我局共有编制14名,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16人,退休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14.3%。

1、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度收入预算46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3万元;上年结转70万元。

2020年度支出预算46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1.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53.4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17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2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32.4%。

(二)预算执行

2020年度,收入决算数470.24万元,为预算数的101%;整体支出决算数437.51万元,为预算数的94.19%;当年收支结余3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6万元,占53%;项目支出205.75万元,占47%。

2020年,我局没有新建楼堂馆所,也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20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51.25万元,控制率为100%。

“三公经费”,2020年实际支出2.17万元,比2019年3.77万元减少1.6万元,下降42.44%。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所有的资金都是靠财政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没有国有资产,也没有资本经营项目。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2020年社会保险费预算支出25.9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5.86万元、职业年金0.0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8.42万元、失业保险0.69万元、工伤保险0.89万元。

2020年社会保险费决算支出26.9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7.06万元、职业年金0.8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7.91万元、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1.09万元。

我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的同时,我局根据单位自身情况结合各项规定编制了《永兴县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系统规定了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我局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规定内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四)预算支出绩效

1、提高政治站位抓信访。始终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信访工作当作党的重点工作和党的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个主题主线,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个实践要求,坚持群众路线这个基本方法,坚持改革创新这个时代标识,全县各级各部门恪尽职守,周密部署,精准施策,狠抓落实,立足源头抓化解,压实责任消积案,努力为抗疫护航、为大局服务,全县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2020年,全县来访总量342批1863人次,比去年同比下降20.17%和54%,受理群众来信112件,受理群众网上投诉153件,其中扶贫领域信访件共受理12件,按期办结率100%;市纪委12388转办55件,省委第十巡视组交办66件,按期办结率100%;

2、持续加力推进“三无”创建。出台《关于开展信访工作“三无”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修改完善《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无上访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强化工作指引和考核激励,推动提高“三无”创建活动覆盖面,以“三无”创建推进夯实基层基础。依托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行“党建+网格化”管理模式,健全县乡村三级群众工作网络,构建信访和矛盾调解综合服务平台。在全县开展综治信访“党员干部大下访”“矛盾纠纷大排查”“三调联动大化解”“积案化解大比武”“领导联案大包干”五大活动,建立和完善信访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完善信访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依法就地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全县来访初访案件无一件成为积案,社会矛盾被最大限度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3、大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全县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作为主攻方向,推动做好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扎实作风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促使信访人息访息诉,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永兴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县共梳理交办57件信访积案,现已化解12件,达到全市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的考核目标。并且继续开展信访综治“五大活动”,其中信访积案化解大比武共42件,已化解13件,减少信访存量。

4、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县级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书记信访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任主任的办公室,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在全县形成三级党组织书记负责、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书记信访一体化”组织体系。今年以来,“书记信访一体化”平台受理信访局共598件,办结567件,办结率94.8%;满意案件551件,满意率92.2%。除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以外,由县“书记信访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县委政法委每月分别主持召开一次信访专题会议,研判信访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信访工作,梳理和研究解决突出信访问题、复杂信访案件。明确接访领导干部不仅负责接待上访群众,还要牵头组织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确保一盯到底,一包到底。在做好坐班接访的同时,要更多采取约访下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领办包案等方式,必要时采取几级领导干部“坐堂会诊”的办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普遍性、倾向性热点问题。2020年,全县党政领导坐班接待来访群众125批354人次,上门走访187人次,现场解决信访问题56件,积极解决群众反映诉求。突出领导包案化解。将疑难信访问题纳入县委党建工作“四联四包”工作范畴,梳理出55个重点信访案件,由51名县级领导包案,实行“一个案件、一个方案、一套机制、一个专班、一包到底”,落实包情况掌握、包案件化解、包息访息诉、包接访处访工作责任。

5、全面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制定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压实首办责任,力争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第一责任人办理到位,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提高群众信访满意率。抓住解决问题这个根本,围绕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审核、回访等各个环节,整合资源力量,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实现工作闭环,最大限度提高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完善“全程跟踪、公开评价、回访督办”机制,聚焦重点事项,对信访人进行面访或电话回访,通过回访判定承办人责任是否履行到位,确定信访人是否满意,对信访人评价满意的信访件做好结案存档,对不满意的信访事项继续跟踪,切实了解群众意愿,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压实有权处理单位的办理责任,做到群众来信来访100%回访、100%考核、100%问责,确保案结访息,真正实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信访件办理“五率”排名全市前列,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参评率78.6%,网信占比率70.2%。

6、深入推进进京越级访整治专项行动。一方面,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导向。把宣讲信访法律法规、告知信访权利义务作为接待群众来访的常规内容,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宣传推介依法上访得到合理合法结果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以信访为名实施违法行为受到依法处理的典型案例。利用《信访条例》修订15周年之际,开展走访、发放宣传单、LED显示屏、短视频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共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粘贴海报300多张、横幅100余条。另一方面,着力压实属地信访工作责任。坚持和巩固推进访诉分离、分类处理、依法逐级走访等改革成果,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深入推进全县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维护。要求各级各部门向群众公开信访渠道、公开处理流程、公开处理结果,对群众信访进行“有理推定”,凡是没有依法终结的信访事项,一视同仁受理、办理,让群众有问题有矛盾能找到反映的地方、找到适当的方式、得到合理合法的处理结果,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温度、信访事项办理的速度、信访问题化解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增加群众满意度,维护群众信访权力。今年来,共组织集中排查10次,排查出各类突出矛盾纠纷1437起,成功调处1412件,调解成功率达98%。通过排查,并于年初通过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重点人员347名,要求责任单位严格落实“五包一”工作责任制。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郴州市委“九条规定”以及县委“十项规定”,建立本局“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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