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永兴县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7 15:52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县乡村振兴局 【字体:

2021年永兴县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2021年县乡村振兴局组织48名从事创业活动或有创业意向的人员到湖南科技职院进行创业能力、扶贫带动能力等方面的培训,由他们吸纳和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增收脱贫的专项扶贫培训工作,是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绩效总目标

2021年安排资金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6万元。确保培训对象学有所获,把培训补助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按照省扶贫办通知要求,组织学员赴长沙培训,及时拨付培训资金。拨付金额、时间等达到上级部门要求的标准。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资金预算26万元,按照项目工作进度,申请项目资金26万元,财政实际拨付26万元,实际拨付培训学校培训经费26万元。

2.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纳入县财政局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专项账户管理。项目按照文件要求的程序申报、验收、审核,报县分管领导审批。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程序申报和拨付,坚持专款专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促进工作正常开展,让资金在阳光下运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请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对2021年48名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对象进行前期摸底把关。

2.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对2021年48名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对象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对象再次进行审核,组织他们到湖南生物机电学院、湖南科技职院进行培训,培训资金通过县财政系统拨付给湖南生物机电学院、湖南科技职院。

3.分析评价:提高了参加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的学员的致富技能,吸纳了更多脱贫户就近就业。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本项目培训农村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48人,拨付培训资金26万元,培训合格率100%,培训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率100%,参训对象满意度100%,符合绩效目标。经自评,自评得分97分,具体见附件2021年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四、存在的问题

无。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2021年永兴县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