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2019年健康扶贫兜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5 09:09 来源: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中心2019年健康扶贫兜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永兴县共有2913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投入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在综合报销后,通过县财政兜底实现实际报销比例达到县外达到80%、县内达到90%目标,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全覆盖,按需要投入,以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年内实际总投入800万元。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加强健康扶贫兜底资金管理,通过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精准扶贫人员能够按实施方案获得医疗服务,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度减轻,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率;根据省、市健康扶贫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财政兜底”的形式开展贫困人口“一站式”就医结算,住院报账比例83%,开设相关窗口,精准落实好贫困人口健康扶贫相关优惠政策,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经济负担大幅减轻,着力化解因病致贫因因病返贫现象。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财政兜底”的形式开展贫困人口“一站式”就医结算模式,开设“一站式”结算相关窗口,精准落实好贫困人口健康扶贫相关优惠政策。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促进健康扶贫兜底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健康扶贫“一站式”发挥真正扶贫效能。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运行模式:全县建档建卡精准扶贫户人数住院报销。

2.兜底结算:全县建档建卡精准扶贫户在住院的医院(医保局)实行基本医疗保报销、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财政兜底的形式开展贫困人口“一站式”就医结算模式。

3.分析评价: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及时解决贫困户因病导致的家庭危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按年初兜底项目预算,将兜底项目资金800万元分三批拨付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按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时间,分期分批将兜底项目资金拨付给贫困户。使看病就医经济负担大幅减轻,有效化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由县医保局提供贫困户住院基本医保报销名单,县卫计局、县扶贫办审核信息后申报资金,县财政局社保股监督管理。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县扶贫办提出可行方案报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县扶贫办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等单位开展项目实施管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县财政、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和县卫计局共同审计项目结算资料。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县财政按审计结果拨付兜底资金。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兜底项目建设任务。

(2)项目完成质量: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县卫计局等共同严格把关。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按时间完成100%兜底,加强兜底人员审核管理。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惠及全县2913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达到优秀等次。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很有必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让扶贫兜底资金在阳光下更好地发挥扶贫作用。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审核和兜底资金管理;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负担,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率。3.通过本次健康扶贫兜底工作开展,为我县建立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附件:2019年健康扶贫兜底项目自评表

   附件:2019年健康扶贫兜底项目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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