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关于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精准扶贫财政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中心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精准扶贫财政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永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19年,根据健康扶贫工作要求,对全县贫困人口按220元/人进行财政补贴全面覆盖,推动健康扶贫工作的开展,缓解了精准贫困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降低了精准贫困户缴纳医保费用的现实负担。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县精准扶贫户居民医保补贴率达100%,补贴资金使用率100%;补贴到位时效1个月;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政策知晓率达100%。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精准贫困人口29131人,全县财政代缴共计6408820元,参保率为100%,补贴资金使用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8%。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对该项目从立项开始直到项目实施完成,实行全过程的监管,特别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本着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县财政《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要求,根据2019年精准扶贫财政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永兴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对该项目工作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对接相关职能部门,确定贫困人口数。
2.组织实施:根据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对确定的贫困人口数进行申报,确保所以贫困人口全面覆盖。
3.分析评价:每年11月底至12月初开展分析评价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止12月31日,实际到位精准扶贫财政补贴640882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12月底,实际支出精准扶贫财政补贴640882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县财政局社保股设立基金专户,精准扶贫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申报、批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程序操作执行,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永兴县2019年精准扶贫财政补贴资金项目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牵头组织实施,项目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县财政局共同监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提出预算,县财政局进行审核拨款。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的要求,严格控制预算,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严格按照新农合相关报销制度执行,合理开支配套资金。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该项目从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时间正常进行。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到财政专户,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安全、正常运行。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19年全县贫困人口29131人,全部纳入财政补贴,参保率为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精准扶贫财政补贴项目的实施是国家惠民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健康扶贫开展的关键措施,它对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巩固基层执政基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2007年4月1日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有力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在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2019年精准扶贫财政补贴项目按照要求保质保量进行,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经综合测评,永兴县2019年精准扶贫财政补贴项目绩效分值为100分,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我中心紧紧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精准扶贫要求,始终把安排部署好精准扶贫工作摆在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形成了“四个一”的工作格局。二是创新帮扶机制。我中心积极落实医保兜底政策,为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认真开展参保回头看,再次进行系统录入修改、比对。提高补偿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扩大到所有定点医保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在相应基础上提高10%,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可报费用达到100%补偿,并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同时对综合报销比例县外未达到80%、县内未达到90%的贫困户进行财政兜底。
七、存在的问题
精准扶贫人口信息工作存在中途变动。由于精准贫困人口中途存在死亡、取消退出、新增等情况,贫困人口信息存在中途变动的情况,对当年度财政补贴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影响。
附件: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精准扶贫财政补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精准贫困户财政补贴项目自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