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5 14:51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现将有关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永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24日正式挂牌成立。办公地点设在橙香路60号司法局办公大楼,办公面积共300㎡。根据“三定”方案,领导班子一正二副,设置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安置股、优抚股,核定行政编制6名。设立永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县光荣院、县烈士陵园管理所牌子,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正股级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2名。差额事业编制2名。成立局机关党支部,党员13名。设立永兴县16所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乡镇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各设站长1名,人员编制暂由各乡镇(街道)内部调剂解决。276个村(社区)建立退役军人服务站,明确职能职责,落实办公场地、工作人员。

1.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负责本行业领域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机构情况:设置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安置股、优抚股,核定行政编制6名。设立永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县光荣院、县烈士陵园管理所牌子,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正股级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2名。差额事业编制2名。

3.现有人员情况:公务员选调6人,转隶6人,共1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完成80.3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比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变化的主要原因:新增单位,与上年数据、预算数据无可比性。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完成4384.7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比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与上年数据、预算数据无可比性。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成立了永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科学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绩效自评。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一)预算配置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9〕23号)文件,我局2019年总收支预算获批数为4755.57万元。

2019年度,实际完成收入4724.10万元,为预算数的 99.34%;实际整体支出4465.05万元,为预算数的94.52%;结余25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5万元,占81.79%;项目支出4384.7万元,占18.21%。

2019年度,我局未新建楼堂馆所,也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该项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完成该项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该项预算的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费用未结算;公务接待未结算,因公出国(境)费无。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新增单位,无可比性。

(三)财务管理情况及厉行节约意识

2019年,我单位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中发〔2013〕13号)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修订了厉行节约、借款、报销、采购、会议、合同管理、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同时,根据县财政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务网上对部门整体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郴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及时组织机关人员学习,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极大强化了机关厉行节约管理意识。

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除按照财政要求对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进行例行公示外,根据经费支出情况,定期对各部门经费支出进行公示和财务分析,对经费支出的管理情况提出意见。

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政府采购,确保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总结归纳部门、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县级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项预算支出的产出和效益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9年,我单位财务运行情况总体较好,细化了各类支出,但在部门决算编制时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因我局是新增单位,无年初部门预算编制,项目预算都是从原民政局移交过来,但会计账务无移交,实际支出不能反映全年数据,导致决算编制数据不够准确。

(二)建议

1.细化决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决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支出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费用支出的审核把控。进一步强化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加强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及时足额拨付优抚经费。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优抚对象提标规定及时调整补助标准,每半年通过银行“一卡通”足额拨付到位。2019年,共拨付各类优抚资金3500多万元,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了各项优抚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扎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工作。所有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由财政代缴参保。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住院后直接到医院按规定报销。报销后的差额部分,按10%、20%、30%比例给予补助,最高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2019年共救助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000余人次,拨付医疗救助资金60余万元。三是认真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关心关爱退役军人。春节期间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对全县所有军队退役人员发放慰问年画,共慰问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困难退役军人等2800多人,拨付春节慰问金112万元。“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退役军人1万余人次,发放慰问资金和物质100余万元。督促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组织召开座谈会,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发放了慰问金,得到了大部分退役军人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了社会稳定。四是及时做好优抚对象上报审批工作。通过本人申请,经查档案核实,对符合带病回乡条件的退役军人及时申报审批,做好伤残军人评残、换证工作。2019年共上报审批核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6人,部队伤残军人初次换证5人。五是认真评选最美退役军人。建立联审制度,征求纪委、宣传等重点部门意见建议,9月30日,县人武部部长陈朝阳对15名“习近平新时代最美退役军人”入围人选慰问和座谈。随后召开最美退役军人意见征求会,会同纪委、宣传、信访、公安、人武部等单位,最终确定10名“习近平新时代最美退役军人”人选,并召开全县双拥工作会议进行正式表彰。六是切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7〕17号)等文件要求,我县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中心于2019年12月18日揭牌开工,首批预计300人分15期,每期按20人10天进行疗养。七是切实做好退役军队人员信息采集和部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工作。根据《永兴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永政办函〔2018〕102号)要求,对全县所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了信息采集,并建立一人一档,共采集信息15000多人。做好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截至目前,已受理查询900人,暂存管理18人,其中自谋职业人员80人,单位72个,人员820人,16个乡镇已全部受理,县直单位已基本完成。八是切实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按照《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函〔2018〕103号)要求,组织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助理员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部署,2019年1月18日至1月31日,由联系乡镇(街道)的县级领导带队,分成16个工作组,深入到各单位、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发放并悬挂光荣牌。九是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春节和八一等节日,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军休干部家中进行走访,对其生产生活表示慰问,共发放慰问金4000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2.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一是做好2018秋、冬和2019年春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16名退役士官的个人档案、安置规定、量化评分等进行逐一核实、审查和细化,并对最后评分情况进行了公示,11月15日,组织16名退役士官召开会议,对安置到6个央企单位进行了岗位选择。12月10日,邀请8个拟安置单位、召集10名退役士官召开选岗会议。安置对象按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序在拟确定岗位范围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指令性安置对象全部妥善安置到位,其中转业士官6人选岗安置到中省企业,10名安置到县政府组成局的事业单位。二是落实退役士兵各项优惠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9条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018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一次性经济补助(123.37万元)在今年上半年全部发放到位。三是全面做好2019秋、冬退役士兵接收工作。安排专人全天候接待退役士兵报到,主动介绍2019年安置政策及自主就业优惠政策、教育技能培训政策等,方便退役士兵全面了解安置工作最新政策,对退役士兵的家庭住址、学历、受奖情况、个人特长、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进行详细登记。今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36人,其中接收上级移交残疾退役士兵2名,按相关政策及时落实了残疾退役士兵的各项优待安置政策。热情周到的服务,让退役士兵感受到家的温暖。四是积极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2018年退役士兵共有137人参加了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其中28人参加了职业教育培训、109人参加了技能培训,自愿放弃培训的26人。同时,对退役士兵培训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及时了解他们的培训进展情况。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要求培训机构根据退役士兵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门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进展情况月统计表,确保退役士兵在限期时间内合格率达标。今年参加短期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78名,全部顺利考取了结业证书。四是凝聚全力解决2006-2010年带安置卡退役士兵安置历史遗留问题 。2019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财政、人社、编办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召开调度会,专题研究2006年—2010年带安置卡入伍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多次召开退役军人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专题研究,经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制定了《永兴县2006-2010年带安置卡入伍的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对355人摸排对象逐步妥善处置。

3.认真做好军休工作。认真落实军休干部各项待遇。按照上级精神,严格准确执行军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不隐瞒,不扣留,时刻维护军休干部利益,及时下拨经费,确保军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今年共发放军休干部经费62.395万元。

4.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干部工作。我县企业军转干部共24人,自主择业干部7人,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干部各项待遇,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金5.54万元,及时进行医疗门诊救助、住院医疗救助、医疗个案救助和丧葬救助等,共发放6余万元。每年组织他们到定点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及时将体检结果反馈给本人,让其了解身体状况之余能够按照医生给的建议调养或复查,保持身体健康。

5.加强烈士陵园管理工作。以保护设施为重点,全面优化烈士陵园设施环境,出台了《烈士陵园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烈士烈士陵园的干净整洁、庄严肃穆。以纪念活动为抓手,积极营造烈士褒扬氛围。积极引导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清明祭扫革命先烈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弘扬英烈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激发广大市民和青少年的爱国热情,我们制作了悬挂宣传横幅和主要英烈事迹宣传展示牌,清明节祭扫先烈纪念活动先后有60多家单位、学校、社会团体等共计3万余人参加。

6.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自退役军人事务局筹备组成立以来,我们耐心细致接待每一位来访对象,及时处理每一件信访事项。针对复员退伍军人的上访诉求,及时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做到不怕、不烦、不乱,冷静分析,科学研判,主动服务,严把政策关口,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同时,对部分人员的合理诉求但法律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完善的,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汇报,积极争取政策。通过主动加强沟通和交流,现场解答相关政策,得到了大部分退役军人的理解,将上访苗头解决在基层。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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