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02 11:43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曾慧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3〕7号),我局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22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负责本行业领域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机构情况。2022年本单位设置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安置股、优抚股,核定行政编制6名。设立永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县光荣院、县烈士陵园管理所牌子),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正股级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2名,差额事业编制2名。

  3.人员情况。2022年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17人,比上年增加0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22.82万元,实际支出256.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29.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680.34万元(含运行维护专项经费支出92万元,优抚股项目经费5882.56万元,拥军安置股项目经费587.58万元),实际支出5864.03万元,其中:1.运行维护专项经费支出67.57万元,2.优抚股项目经费5136.83万元(含义务兵优待金支出474.9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短期疗养经费315.24万元,刘明烈士骨灰安葬仪式专项经费120.81万元,优抚对象抚恤经费4043.22万元,八一春节慰问经费126.06万元,困难援助9.6万元,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47万元),3.拥军安置股项目经费380.57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费支出32.54万元,退役士兵安置经费227.49万元,军队离退休人员工资85.34万元,2020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续缴资金22.65万元,拥军安置救助资金3.5万元,军休机构管理经费9.0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20名,在职人数为17人,在职人数控制率85%。

  1.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度收入预算6903.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2.9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830.1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度支出预算690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2.8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680.34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9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0%。

  (二)预算执行

  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2年实际总收入6120.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120.93万元。2022年实际总支出6120.93万元,比上年增加459.85万元,增长8.12%;变化的主要原因:复员、退役军人、军转军休干部工资提标。其中:基本支出完成256.89万元,比上年增加18.82万元,增长7.91%,变化的主要原因:工资正常增长。项目支出5864.03万元,比上年增加418.04万元,增长7.68%;变化的主要原因:复员、退役军人、军转军休干部工资提标。人员经费完成227.85万元,比上年增加1.46万元,增长16.02%,变化的主要原因:工资奖金正常增长;公用经费完成29.05万元,比上年减少12.64万元,减少30.31%,变化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减少公用经费支出,结余0万元。

  2022年我单位对烈士陵园进行了维修改造,项目还未竣工结算。

  专项资金执行情况:1.运行维护专项经费预算支出92万元,实际支出67.57万元,为预算的73.45%,主要是部分支出未结帐。

  2.优抚股项目经费预算支出5882.56万元,实际支出5136.83万元,为预算的87.33%,主要为重点退役军人提供医疗救助和短期疗养人数减少,困难援助部分未结帐。

  3.拥军安置股项目经费预算支出587.58万元,实际支出380.57万元,为预算的64.77%,主要为培训人数减少,还有部分未结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贴和社保人数减少。

  4.烈士陵园维修改造经费预算支出120万元(该资金为上年结余),2022年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74万元,合计394万元,2022年实际支出279.06万元,项目还未竣工结算。

  (三)预算管理

  2022年,我局支出预算6903.16万元万元,实际支出6120.93万元,预算执行率88.67%。其中,预算安排公用经费39.1万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29.05万元,控制率74.30 %。

  2022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9万元,实际支出2.39万元,控制率26.5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数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控制率0%;公务接待费预算9万元,实际支出2.39万元,控制率26.56%。

  2022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差管理审批程序。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预算支出绩效

  1.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化建设。成立了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制定了服务保障体系化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梳理任务清单、分组下乡督促指导、集中办公完善资料,统一了建站资料汇编和台账,并在全县各级服务站推行。我县服务对象300人以上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有4个,已对照验收条件,创建达标;标杆型服务站1个,服务对象100人至299人的村(社区)服务站7个于2022年11月份经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验收,报省中心复核。5月12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谢春一行到我县调研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退役军人建档立卡等工作,实地调研了便江街道惠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对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化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2.精准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一是及时足额拨付优抚经费。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优抚对象提标规定及时调整补助标准,按要求按月拨付优抚资金,今年,共拨付各类优抚资金5100多万元,资金全部通过银行一卡通足额拨付到位,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了各项优抚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扎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工作。所有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新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由县财政代缴费参保。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住院后直接到医院按规定报销。报销后的差额部分,我局按10%、20%、30%比例给予补助,最高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全年,共救助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1000余人次,拨付医疗救助60多万元、困难帮扶援助20多万元。三是认真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春节期间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进行走访慰问2000多人,发放慰问金80余万元。7月28日,举办了“喜迎二十大·军民鱼水情”庆祝“八一”建军节95周年双拥联谊会,县委书记刘朝晖出席并致辞,县长宾心华现场为4名荣立“三等功”现役军人家属送立功喜报和慰问金,并集中慰问县人武部、武警永兴中队、县消防大队、县光荣院,送上慰问金各1万元。“八一”期间慰问退役军人1.6万余人,召开座谈会286场次,发放慰问物资100余万元。四是及时做好优抚对象上报审批工作。通过本人申请,经查档案核实,对符合带病回乡条件的退役军人及时申报审批,全年共上报审批核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1人,新增伤残军人3人。五是着力提升拥军优属工作。主动联系相关部队及县级领导,为立功受奖人员送达喜报,看望慰问立功人员家庭,通过军地联合,正面宣传拥军优属政策,让立功受奖人员倍受鼓舞,让现役军人更加安心服役,让军人家属感受到尊崇。一年来,共送达立功喜报227人,发放奖励资金30余万元。六是认真组织各种英烈纪念活动。4月5日,组织干部职工到县烈士陵园开展“代烈属祭扫”活动,向革命先烈鞠躬默哀、清扫墓碑、敬献鲜花,祭奠不朽英魂,营造文明、绿色、安全祭扫新风尚。9月5日,在县烈士陵园举行刘明烈士骨灰安葬仪式,县人武部副部长黄永海主持,永兴县人武部政委李鑫,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唐迎春,刘明烈士生前所在部队领导,永兴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驻永兴县部队官兵代表,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部分烈士遗属代表、退役军人代表以及刘明烈士生前亲朋好友和家乡代表参加了仪式。9月30日,在县烈士陵园举行烈士公祭活动,仪式由宾心华县长主持,县委书记刘朝晖出席并讲话。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不是县级领导的第十三届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烈属代表、驻县军事单位官兵代表共140人参加活动。

  3.积极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修项目。我县共有烈士1682名,县域内有烈士墓1298座,2013年以来搬迁到县烈士陵园集中保护的烈士墓146座,就地保护的烈士墓481座,剩余671座分散在16个乡镇(街道)辖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我县成立了永兴县革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整合部门单位工作力量,并组建县、乡、村三级工作专班,积极做好烈士亲属工作,高位高效推进排查摸底、规划设计、组织搬迁、施工调度等工作,形成了“党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施工过程中,克服了我县项目建设启动迟、时间紧、任务重和规划设计、预算、财评程序多、以及施工期间雨水多等不利因素,强力推动项目建设。4月29日,626座散葬烈士墓搬迁入陵园集中保护。圆满地完成了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任务。投入280余万元对老墓区进行整修,把陵园老墓区按新的要求进行绿化,对松动的墓碑进行固定,描新了墓文;对烈士碑廊进行翻新,更新了序文;在坡度较大的地段安装了防护栏,在纪念广场右侧,安装了永兴英烈事迹展廊,有效地提升了陵园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功能。

  4.序时跟进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圆满高质量完成年度移交安置工作。2022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60人,其中转业士官11人,自主就业149人,及时发放了2021年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221.4万元。为提高安置质量,我局坚持“安置对象、安置岗位、安置程序、安置结果”四公开阳光安置,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目前11转业士官已全部安置到位,其中3名转业士官安置到央企,另8名转业士官已全部使用全额事业编制妥善安置到县直、乡镇(街道)单位所属,圆满高质量完成年度移交安置工作。二是针对性组织岗前培训。积极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2022年退役士兵共有89人参加了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其中11人参加了职业教育培训、78人参加了技能培训,大学复学27人,自愿放弃培训的32人。培训期间,我局对退役士兵培训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及时了解他们的培训进展情况,同时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截至目前,参加2021年短期技能培训的66名退役士兵已顺利考取了结业证书。三是积极搭建就业创业平台。深入挖掘县内、县外各用工企业空岗信息,利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大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载体,为退役军人就业提供空岗信息,搭建岗位对接平台,促进退役军人就业。2022年3月8日分别在永兴县人民广场和誉诚桃源广场为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举办了专场招聘会,2022年4—6月每周五举办企业招聘会,共有52家规模企业参加,提供了2744个就业岗位,其中参加招聘会的退役军人及家属有111个人,85人达成就业意向,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5.认真落实军休干部各项待遇。严格准确执行军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不隐瞒,不扣留,时刻维护军休干部利益,及时下拨经费,确保军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今年共发放军休干部经费76.7万元。春节和八一等节日,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军休干部家中进行走访,对其生产生活表示慰问,共发放慰问金4000元。每月两次以打电话方式给军休干部,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情况,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为丰富军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七一”羽毛球比赛等多种形式活动,切实增强了我县军休干部的获得感、幸福感,受到军休干部好评!

  6.关心关爱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干部。我县企业军转干部共24人,自主择业干部6人,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干部各项待遇,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金约4.98万元,定期通过走访或打电话方式关爱他们,要其充分感受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温暖。及时进行医疗门诊救助、住院医疗救助、医疗个案救助等,组织他们到定点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及时将体检结果反馈给本人,让其了解身体状况之余能够按照医生给的建议调养或复查,保持身体健康。

  7.稳步推进优待证制发工作。将优待证制发工作作为全年的一号工程来抓,从组织领导、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督促指导、情况通报等各个环节高位推进。目前已建档立卡11532人,省审核通过11448人,办理录入优待证申请系统9038人,已到优待证8025人。一是精心部署。4月8日,召开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站长会议,对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乡镇街道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了理论和实操业务培训。制定了《永兴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6000份优待证制发工作公告张贴到每一个村组,在媒体体中心、永兴电视台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二是优质服务。积极开展“三个服务”(大众服务、精准服务、特殊服务)和分片设点“一站式”服务活动,重点对抗美援朝老英雄和特别伤残退役军人采取上门服务方式,组织各乡镇(街道)积极主动入户照相、采集、登记、录入等,最大限度满足特殊人群的办证要求。三是加强督导。成立四个指导组分别联系乡镇街道,督促指导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结合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工作,继续巩固“百日攻坚”活动工作成效,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我县优待证制发工作稳步推进。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1.预算前瞻性不够。年前预算时,对一些支出把握不准,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有一定偏差。

  2.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预算、支出、国有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还有待完善,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报告需要以下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每个一级项目支出一张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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