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2021年度残疾人扶助专项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6:35 来源:县残联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1〕8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1年疾人扶助专项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自评。2021年疾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分为95.7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根据《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永政办发【2019】6号 湘残联字【2015】24号 湘残联字【2015】17号。通过项目实施,从根本上改善残疾人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状况 帮助残疾人参与“种养加”及设施农业项目,实现残疾人就业增收。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2021年残疾人扶助专项财政预算347.08万元,实际支出为232.72万元,年度预算执行率为67.05%,造成未完成预算的原因是:1、非税收入未按预算完成,2、部分项目支出跨年度支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此专项资金由县县残联事务股具体负责。资金由县财政局社保股设立专户管理,审批发放流程为:残疾对象本人向乡镇(街道)申请,乡镇(街道)将初审上报县残联,县残联审核签字盖章后事务股编造汇总发放名册,经办人员、业务股长、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后,由县财政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个人账户。资金按时发放,无浪费和套取资金等行为。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1年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助学补助标准1400元/人·年,大学阶段残疾学生助学补助标准4000、5000、6000元/人,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年度总收入增收20万元以上等解决残疾人生活和照护困难,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该项资金从数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内容进行绩效自评。绩效自评分为95.7分,其中资金使用情况6.7分、数量指标20分、时效指标10分、成本指标20分、社会效益指标29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全面落实了政策,保障人数和金额都按预算完成,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保障了对象权益,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满意度

四、存在的问题      无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永兴县残联2021年度残疾人扶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永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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