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3 08:11 来源: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要求,我住保中心认真开展了2019年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县正街305-313号建设公租房改造6.66万元;2019年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与工程款603.37(物业费148.96万元,维护费85.7万元,工作经费22.5万元,廉租房门面改造工程12.75万元,工程款333.46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已完成年度专项资金投入860.54万元,其中:县正街305-313号建设公租房改造6.66万元;2018年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与工程款实际拨付854.02万元(追加拨付2018年工程尾款250.51万元).2、经济效益。2019年保障性住房租金目标是360万元,实际收缴到位324.55万元,尾欠租金35.45万元结转到2020年3月底;物业费148.96万元,实际拨付56.2万元,城南新区前期物业费因小区配套工程还未完工,造成城南新区前期物业还未进驻。3.社会效益。解决城区住房困难对象2578户,发放租赁补偿69户,小区生活环境有效提质。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一是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出台《永兴县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办法》,并在县财政局设立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要求保障性住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严格审核,及时拨付。三是成立了工程项目指挥部,要求项目做好前期报建手续,规范施工,健全工程档案。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9年度专项资金全年预算610.03万元,实际执行860.54万元,追加拨付250.51万元,执行率为141%;解决城区住房困难对象2578户,发放租赁补偿69户;保障性住房小区基本实现了物业外包服务,有效改善了小区居住环境,提高了保障对象的幸福指数。

三、存在的问题

(一)保障性住房后期建设资金瓶颈,造成部分项目小区配套设施不到位、不完善。

(二)公租房的后期管理困难,缺乏强制政策措施。

四、有关建议

(一)建议对小区配套设施工程量大的项目追加中省补助资金,特别是公租房集中建设小区,因地方财力薄弱无能力配套到位。

(二)出台后期管理有效的强制政策机制。

附件:永兴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保障房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