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保障性住房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6 16:38 来源: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作者: 【字体:

 

永兴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保障性住房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21年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与工程款100.21万元(物业费56.7万元,维护费14.13万元,工作经费13.78万元,工程款11.84万元,宣传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7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至2021年12月底,已完成年度专项资金投入100.21万元,其中:2021年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与工程款实际拨付100.21万元。2、经济效益。2021年保障性住房租金目标是480万元,实际收缴到位842.94万元;物业费252.75万元,实际拨付56.7万元,城南新区B区物业费因小区配套工程还未完工,造成城南新区前期物业还未进驻。3.社会效益。解决城区住房困难对象2578户,发放租赁补偿67户,小区生活环境有效提质。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是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出台《永兴县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办法》,并在县财政局设立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要求保障性住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严格审核,及时拨付。三是成立了工程项目指挥部,要求项目做好前期报建手续,规范施工,健全工程档案。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1年度专项资金全年预算980.32万元,实际执行100.21万元,因财政资金困难,拨付不到位,执行率为10.22%;解决城区住房困难对象2578户,发放租赁补偿67户;保障性住房小区基本实现了物业外包服务,有效改善了小区居住环境,提高了保障对象的幸福指数。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四、存在的问题

(一)保障性住房后期建设资金瓶颈,造成部分项目小区配套设施不到位、不完善。

(二)公租房的后期管理困难,缺乏强制政策措施。

五、有关建议

(一)建议对小区配套设施工程量大的项目追加中省补助资金,特别是公租房集中建设小区,因地方财力薄弱无能力配套到位。

(二)出台后期管理有效的强制政策机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永兴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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