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0年度禁养区退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01 08:43 来源: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作者: 【字体: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1〕8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对2020年度禁养区退养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6分。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申请用于禁养区退养补偿的资金155万元,实际补偿资金149.1102万元,全部来源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2018年至2020年禁养区退养共计32户,并全部退养到位,通过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曹检明养殖场因位于文昌中学扩建拆迁项目范围,按照一事不重补原则,该养殖场的退养补偿资金不予发放,另外,许鸾姣、廖玉湘、邓孝国3户养殖户自动放弃补偿资金,现实际发放退养补偿资金28户,共计发放退养补偿资金149.1102万元,按申拨资金计,执行率达到了96.2%。禁养区养殖场(户)退养后,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更安全,养殖业布局更科学合理,规模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养殖效益越来越好,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做好禁养区退养工作,成立了以县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办联系农业农村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禁养区退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禁养区退养日常工作和调度工作。所有退养场(户)按要求与当地乡镇(街道)政府签订退养协议,当地乡镇(街道)政府组织乡、村干部深入养殖场(户)进行退养基本信息登记核实和栏舍面积丈量,县政府办统一组织当地乡镇(街道)政府、生态环境、财政、畜牧等部门组建退养工作验收小组,畜牧部门负责牵头,根据养殖场(户)的申请,对退养场(户)进行现场核实退养与栏舍拆除情况,验收小组对退养与栏舍拆除符合要求的退养场(户)予以现场签字确认,畜牧部门汇总后,在政府门户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的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退养补偿资金。退养后,畜牧和环保部门按要求进行了日常监管,防止退养反弹,目前,没有反弹现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进一步优化项目资金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项目资金高效使用。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原则:一是绩效导向原则;二是目标管理原则;三责任追究原则;四是信息公开原则。

2.指标体系:项目产出成果目标、项目绩效目标,每项都制定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具体见自评表)。

3.评价方法:组织召开测评会,综合评价项目实施绩效。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深入各乡镇(街道)养殖场(户)核查,通过查看现场、资料台账等,对各项指标进行综合测评。

3.分析评价:召开绩效评价分析会,对照退养要求,看是否完成退养任务,看社会公众是否满意。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2018年来,全县禁养区退养共计32户,较原计划2020年底全面完成任务提前半年完成,通过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原计划申请退养补偿资金155万元,实际发放149.1102万元,除拆迁项目已补偿、自动放弃补偿的外,其他的都全部补偿到位,符合退养相关要求,申拨的资金执行率达到了96.2%。

四、存在的问题

1.个别养殖场(户)环保意识不强,对退养工作不太支持;

2.退养监管难度大,随着生猪行情看好,随时都存在复养反弹的可能;

3.上级没有安排专项退养补偿资金,完全靠县级财政承担退养补偿,工作开展难。

五、有关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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