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2年度重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31 10:17 来源: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作者: 【字体: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重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共179.34万元,其中:1、生猪规模养殖无害化处理补助73.54万元,本级财政拨款15.66万元,上级补助57.88万元,已拨付57.88万元;2、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30万元,已拨付3.117元;3、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39.8万元,已拨付39.6万元;4、特聘动物防疫专员36万元,已拨付3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应免畜禽常年群体免疫密度≥90%。

  2、猪牛羊口蹄疫、 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

  3、无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布病等病种疫情发生。

  4、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5、确保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减少损失。

  6、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承担和实施机构为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我中心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不截留的总原则,当年上级财政实拨到我县的指标及时发放给各补助对象,做到专款专用。

  3、每年春秋防工作结束后,我中心会及时统一组织各乡镇(街道)进行免疫抗体检测采样,样品由中心兽医实验室进行实验室检测,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70%。

  4、每年春秋防工作结束后,我中心统一组织对乡镇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各乡镇(街道)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评分结果通过“一卡通”发放村级防疫员劳务补助到个人账户上。

  5、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经我中心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在政采云网站上下单采购,经验收合格后由财务人员进行资金申报拨付。

  6、病死动物无害化补助资金由郴州市道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进行收集处理,数据上传至湖南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根据平台数据和上级文件补助标准测算补助金额。

  7、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经中心和乡镇(街道)统一考核合格后委托第三方(中仕人才市场)续订第二年合同。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应免畜禽常年群体免疫密度≥90%。

  2、猪牛羊口蹄疫、 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为86%。

  3、项目实施期间无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布病等病种疫情发生。

  4、县内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5、确保了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减少了养殖场(户)的经济损失。

  6、项目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防控措施已落实,本项目资金预算179.34万元,实际申拨资金179.3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实际已拨付到位136.60万元,申拨资金执行率76.17%。

  四、存在的问题

  项目内容按时按质完成后,申拨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

  五、有关建议

  申拨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支出名称

 重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实施单位

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79.34 

136.60 

10

76.17%

 7.5

其中:本级财政

拨款

45.66

3.117

-

6.83%

-

其他资金

133.68

 133.48

-

 99.85%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应免畜禽常年群体免疫密度≥90%,猪牛羊口蹄疫、 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无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布病等病种疫情发生、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确保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减少损失、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应免畜禽常年群体免疫密度≥90%,猪牛羊口蹄疫、 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86%、无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布病等病种疫情发生、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确保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减少损失、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50)

成本指标

家禽类动物防疫成本

5

0.3元/羽 

0.3元/羽 

 5

 

畜类动物防疫成本

5

0.3元/羽

0.3元/羽 

 5

 

量指标

应免畜禽常年群体免疫密度

10

≥90%

100%

5

 

猪牛羊口蹄疫、 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

10

≥70%

86%

10

 

质量指标

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10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期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10

100%

100%

10

 

(30)

经济效益

指标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10

100%

10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无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布病等病种疫情发生 

10

100%

10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10

100%

10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确保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减少损失

10

100%

100%

10

 

满意度指标

(10)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全县养殖场户

5

100%

100%

5

 

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率 

5

100%

100%

5

 

总分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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