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8 09:53 来源:永兴县重点办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2〕19号)精神,我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事务性工作。为申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确定县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论证服务。为全县重点项目征集、编制提供相关服务。采集和报告重点项目建设数据和信息。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成果及使用情况评价。

2.跟进了解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和使用、征地拆迁进度、建设进度、施工组织、工程进度、安全文明生产以及重点项目建设责任落实等情况,为县发改局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具体问题和调度项目进度提供服务。

3.收集整理国家、省、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建设项目相关政策及信息,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内设综合股、项目服务股,均为副股级。无二级机构。核定全额事业编制数5名,现有在职人员5名,无离退休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1.36万元,实际支出80.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62.46万元,公用经费17.73万元。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12.3万元,实际支出167.4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核定编制数5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5名,实有在职人员5名,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35 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 0.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降低43%。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21〕11号),批复我单位2021年收支预算数为71.36万元。

2021年度,实际完成收入247.66万元,为预算数347.1%;实际整体支出80.19万元,为预算数的135.78%;本年结余10.32万元。

2021年度,我单位未新建楼堂馆所,也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2021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167.46万元,预算为12.3万元,控制率为1361.46 %。

2021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25万元,预算为0.35万元,控制率为71.43 %。

2021年,政府采购实实际支出0万元,预算为0万元,执行率为0 %。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报销、采购、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同时,我单位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

(三) 职责履行情况

今年来,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县发改局的精心指导下,以贯彻落实省委“三高四新”、市委打造“一极六区”及县委推进“五区并建”战略精神为总览,围绕“要素资源服务跟着项目走”目标,牢牢抓住“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县 “五区并建”要素保障和项目推进专组获市“一级六区”要素保障和项目推进专组三等奖。

2021年,我县安排重点建设项目86个,总投资约439亿元,2021年度计划投资113.5亿元。其中产业项目56个,计划总投资391.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5.8亿元,产业项目投资占比84.4%。1-12月份,完成投资135.9亿元,占年度计划119.7%,总体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另外,我县今年申报市重点项目28个,计划总投资294.2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4.11亿元。1-12月份,我县28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16.24亿元,占年度计划156.85%,总体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我县新建项目计划开工12个,目前已开工12个,计划竣工项目6个,实际竣工项目9个,提前竣工项目2个(七甲风电场和正和通二期项目),开工率竣工率均达100%或以上。2021年全市有省重点建设项目44个,我县有3个(长鹿、腾驰、海利)。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郴州市委“九条规定”以及县委“十项规定”,建立本单位“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省财政一体化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公开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改进完善不足之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报告需要以下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每个一级项目支出一张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1: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