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农村公交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9 08:30 来源: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1〕8号)文件精神,我中心认真开展了2020年农村(区域客运)特殊人群乘车优惠票价补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2020年农村(区域客运)特殊人群乘车优惠票价补贴项目是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县直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该项目补贴资金为300万。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为保障农村群众出行便捷,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县委、县政府惠民政策,确保农村公交(农村区域客运)特殊人群乘车优惠票价补贴公开、公平发放,促进农村公交(农村区域客运)更好地服务农村。有效确保农村特殊群体人员享受到我县的惠民政策,促进我县农村公交(客运)事业正常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工作。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本项目2020年农村(区域客运)特殊人群乘车优惠票价补贴经费3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70万元,根据永兴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纪要;《永兴县农村公交(客运)特殊人群乘车优惠票价补贴管理办法》[永客一体化发〔2018〕3号]实施考核,确保公交补贴按时到位。

3、预期各项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节约农村特殊群体出行成本≥496.82万元

社会效益:此项优惠政策群众知晓率≥95%以上,享受优惠政策效果明显,建制行政村通车率为100%。

生态效益: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0.982万吨

可持续性:节约群众出行时间7523小时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该项目经费合计3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70万元,根据县财政审核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按县财政审核意见在预算300万元标准上核减10%。其中嘉盛公交公司244082.3元、安驰公交公司475078.47元、安通公交公司943781.39元、高亭司公交公司471145.69元、童星公交公司490681.65元、永通公交公司75230.5元,已按规定支付到位。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由运输服务中心一体化办公室向县财政提出用款申请,县财政局审核后下达该项目资金指标,将资金拨付到县运输服务中心,再由县运输服务中心根据各个公交公司的车辆数、运营天数、营运里程数 、安全交通事故死亡率、承运人责任险投保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率、班次准时率等各项指标达标情况将项目款项支付给各个农村客运公交公司。

3、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分析

2020年农村(区域客运)特殊人群乘车优惠票价补贴项目实际到位金额为270万元,由县委、县政府、县运输服务中心一体化办公室组织、制定各项补贴标准,根据各项具体补贴标准,及时拨付补贴资金于各个客运公司。具体补贴标准如下:享有补贴车辆台数为127台(公交车94台,农客车33台),线路条数68条(公交车线路条数61条,农客班车线路条数7条),年营运天数设定为44440天,实际营运44452天;年行驶里程设定数3810000公里,实际行驶里程数为3800000公里;日均运行趟次设定为3趟,实际日均运行趟次数为3趟;全县各个农村通车率设定为100%,实际农村通车率为100%;投诉率设定为不超过5%,实际投诉率为2%;处理投诉率设定为100%,实际处理投诉率为100%;公交车年度运营里程补贴标准设定为≥3万公里,补贴2.5万/台/年;公交车年度运营里程补贴标准设定为<3万公里,补贴1.6万/台/年;农客班车补贴标准设定为≥350 天,补贴1.8万元/台/年;农客班车补贴标准设定为<350 天,补贴0.14万元/台/月。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评价该项目存在必要性、项目管理是否规范、项目绩效是否突出,从而为项目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真实、科学、规范性原则。

2.项目资金评价指标:采用《2020年农村(区域客运)特殊人群乘车优惠票价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指标》。

3.项目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我中心2020年农村(区域客运)特殊人群乘车优惠票价补贴项目年初预算总金额30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270万元,项目实际拨付270万元,项目执行率100%,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满意度。2020年度农村公交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分。

四、存在的问题

农村公交补贴的标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绩效监督人力和物力的缺乏,难以做到覆盖率为百分之百,偶尔出现部分车辆或客运公司在承载特殊人群的数量上虚报、谎报或拒载特殊人群等情况;绩效考核体系不够完善,此项目虽然明确了各项量化标准,但具体对特殊人群的补助程度和情况难以统计。

五、有关建议

(一)及时报告。及时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县政府,作为县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将与下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挂钩。

(二)反馈整改。及时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并督促整改。

(三)加大投入。增加人力、物力的投入,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细则。做到每个客运公司的每台车辆都有专人监督反馈运营情况,处理违规问题。

(四)加强考核。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运输服务中心一体化办公室组织、制定的各项补贴标准,认真执行各项考核指标,对于未达标的企业及时扣除绩效分数,相应扣减补贴金额,做到公平公正,严格落实考核标准。

(五)主动公开。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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